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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会员发展

第四节 会员发展



  自1986年国家对劳动用工制度进行改革后,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因此,1987年以来农场子女就业均吸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与此同时也办理了人会手续,均为工会会员。1986年以后工会会员仍然包括建场初期随犯人调入的干部和从外地招收的农业工人、复转官兵、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留场下乡知青、外调来场的国家干部和工人、从农村招收的工人、刑满释放的留场人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工会会员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
  1986年工会会员人数为7221人。
  1987年工会会员人数为5215人。
  1988年工会会员人数为5397人。
  1989年工会会员人数为5927人。
  1990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279人。
  1991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186人。
  1992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736人。
  1993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739人。
  1994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411人。
  1995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412人。
  1996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374人。
  1997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340人。
  1998年工会会员人数为6058人。
  1999年工会会员人数为5254人。
  2000年工会会员人数为52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