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精神文明第一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节 机构沿革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于1985年成立,当时称“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队长刘宪华任组长,政治处、办公室、工会、团委、教委等单位的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科级宣传干事康峰担任。1986年,农场又划归农垦总局管理以后,对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称“五四三”指导委员会,充实了人员,把办公室设在了党委宣传部。从1986年至2000年,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进行了八次大的调整,见下表: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表
表4—1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