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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第四节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农场的文明户评选活动创建于1990年,当时由宣传部制定评选内容,基层单位组织评选,每个单位按比例上报,最后由文明办审批。这样的文明户评选,没经职工群众认真评,所以效果也不明显。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为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抓好新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农场组织基层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共计31人,赴苏鲁地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发达地区,不但经济高速发展,而且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抓硬件抓活动,抓人的素质提高、抓家庭这个“细胞”,实现物质、精神两富有的经验,使考察人员深受启发。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农场在1996年12月份就酝酿在全场住户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制定以后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下发基层。1997年3 月份抓了十九队、九队、十二队、粮油加工厂、中学五个试点。4 月5 日,农场召开了星级文明户评选现场会议,试点单位介绍了评星经验,文明办对评选工作提出了要求,党委书记苗和都做了重要讲话。农场还为全场各户订做了5000册评选手册,4000个文明户标志牌,全场的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基层单位迅速铺开。4 月26日,九三分局党委在农场召开了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现场会,推广了农场星级文明户评选的经验。从1997年以来,农场每年都进行两次认真的评选,评选的内容和方法,随阶段的工作而具体制定。为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更加深入、扎实、有效,从1999年至2000年,农场文明办总结前两年评选的经验和效果,进一步规范了评选的考核记录,全场基层单位评星工作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内容,统一认定程序,统一奖励标准,使全场的评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通过几年的评选,农场场风、队风、民风基本好转,全场干部职工群众素质明显提高。
  附: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及评选方法
  一、评选内容
  1.五爱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爱集体。认真完成或缴纳义务工,积极主动参加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公益活动,不做有损党和集体利益的事,爱岗敬业,本职岗位创一流。助人为乐,甘于吃亏,积极投身光彩事业,爱心献社会,每年做2 —4 次吃亏的事。
  2.科技星: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农场的科技兴农工程,注重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家庭成员中,必须掌握1—2 项实用技术。
  3.致富星:以正当手段增加收入,理财有道,年人均收入3200元以上,无超前消费,无浪费现象,无欠款无外债,生活富庶。
  4.法纪星:遵守国家和农场的有关规定,知法守法,家庭成员中无犯罪、无违犯队规民约行为、无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5.新风星:移风易俗,婚丧嫁娶无大操大办,无封建迷信活动,无黄、毒、赌行为。
  6.计生星:晚婚晚育符合计生法规,家庭子女无早婚、早育现象,无计划外生育,无未办结婚证非法同居的现象,适龄妇女积极参加妇检。
  7.和睦星:邻居团结、家庭和睦、夫妻恩爱、孝敬老人,同事之间相处融洽,无矛盾、无纠纷。
  8.文体星:追求健康向上的精神生活、积极参加农场、单位的文化体育活动,家庭中有报刊、书籍、书柜、盆花,夏季院内外种植花卉。
  9.教育星:科学育儿,教子有方,孩子入学无流失,在校品学兼优,家庭成员无文盲。
  10. 环境星:室内外干净整洁,无畜禽散放,无私改乱建,无乱倒垃圾、脏水,无门前乱堆砖瓦、柴草,个人卫生好。
  二、评选方法
  1.星级文明户评选每年2 次,时间为5 月末、10月末,其中每一项为一颗星。
  2.星级文明户的评选过程为自评、互评、评委会定星,最后由党支部审查认定报农场文明办审批。
  3.参评各户需经七大部门(街道办、工商所、教委、建委、公安、计生办、卫生防疫站)认定后方可上报。
  4.出现黄、毒、赌、计划外生育、火灾、违法现象,视为一票否决,一经查处,取消住户星级评选资格,同时取消名次优惠待遇。
  5.星级文明户评选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合格就挂,违犯就摘的方法。
  6 、党支部书记、队长(经理、厂长、校长)为组长,工会主席、机务队长、治安员、会计、统计为成员,组成评委会,每次评选审批后,以揭示板形式张榜公布,评选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