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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小康队建设

第六节 小康队建设



  小康队建设工作由组织部负责。1994年3 月根据黑垦局文[1993]194 号、九垦局发[1993]65号和九垦局发[1994]1 号文件的精神,农场下发了七场发[1994]3 号《关于下发(七星泡农场小康场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1994—1996三年发展规划,明确了小康队的标准,制定了场领导包队制度。
  小康队指标:
  一、人均纯收入2000元;
  二、人均家庭纯财产4000元;
  三、人均砖瓦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四、高中教育普及率85%;
  五、卫生自来水人户率100%
  六、有三室二场设施;
  七、无计划外生育;
  八、队容队貌整齐、清洁,有统一规划。
  1994年,经农场和管局初步验收,最后报请总局验收并批准,农场首批进入总局小康队行列的生产队有:四队、九队、二十四队,其中四队被总局确定为小康带头队。
  四队当年从生产留成中拿出21万元,职工个人筹资21万元,建了两栋10户近700 平方米的高标准设施小康房,10月份投入使用。农场当年投资12万元,对四队、二十四队的自来水进行改造,采取锰砂过滤方法,安装了自来水净化设备。农场投资17.1万元用于这3 个队的环境建设。
  到1999年末,已进入小康队行列的单位有:四队、九队、二十四队、十二队、十四队、二队、三队、六队、七队、八队、十三队、十七队、二十一队、二十三队、五队、十一队、十八队、二十二队、二十七队、二十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