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沿袭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1996年以前农场公、检、法、司及工商、土地、环保等部门与企业机关统一管理,合署办公。致使农场企业机关队伍庞大,政企不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形成,原有机关管理模式越来越显得不适应农场发展需要了。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管理机制,体现政企分离、机构精简的原则,农场于1996年初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由一名副场长担任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将农场原公、检、法、司、土地、工商、环保、交通等部门组成社区管理机构,行使执法和政府职能。
1997年农场组建模拟集团公司,实施模拟集团化运作,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将原农场政府及社会职能部门和科室分为三个系统,纳入社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以达到“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目的。农场党委书记亲任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时另设两名副主任主抓社区工作。社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公安分局、法庭、司法科、检察室、民政局、武装部、老干部科以及文教、卫生、工商、土地、环保、建委(含设计室)、交通(公路管理)等部门。
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行使七星泡农场社区内的各项政府职能,负责社区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内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管理、使用、规划和建设,负责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社区和集团公司内的贯彻落实。
1998年末,老干部科从社区划出,归农场劳动人事部管理。
1999年7月,场直街道办从生活服务公司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单位,划归社区管理。
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建立,体现了农场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渡的改革进程,反映了农场人民寻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的强烈愿望,但企业办社会的实际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庞大的社区管理机构仍是农场的一大经济负担,社区的独立职能也未能真正完整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