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产管理概况
第三节 房产管理概况
1985年农场把所有的职工住宅房屋向场内职工进行了第一次转让,当时转让户是3850户,应转让面积93750 平方米。第一次转让职工只有居住权,没有转让、出卖、租赁权,房屋产权归农场所有,当时的房产科业务由办公室负责。
1992年农场为完善住房制度改革,在农场深化改革总体方案中对职工住房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成立了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刘宪华任组长,建设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场职工住房进行了一次细致的实际测量,按测绘的实际面积和房屋状况进行了第二次转让出售(不同职称不同优惠比例)。因当时各生产队队长调动频繁,居住的房屋没有转让产权,产权归农场所有,每月按面积交纳租金。1992年全场职工住房总面积109375平方米,总户数4095户。1992年实际转让面积是107796平方米,转让户数4050户,租赁面积1 579 平方米,租赁户数是45户。
当年房产部门根据农场党委决定组织职工自己集资,由建筑公司施工建造楼房1 栋,面积2332.8平方米,当年竣工使用。
为完善房产管理,1993年农场把房产科改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刘福才任经理,下设3 名房产管理人员,负责全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管理业务,对全场私有房屋进行了核定,发放产权证书。同年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两栋面积6988平方米的职工住宅楼,产权私有。两栋住宅面积1399平方米场长楼,产权归农场,由建筑工程公司施工。
1994年由于农场机构的调整,房地产开发公司撤消。当时的房产工作由办公室主任邹会发负责,对当年建筑工程公司兴建的面积为4109平方米住宅楼发放私有产权证书。
1995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全场职工的住房全部私有,为了保证产权产籍管理的准确性,房产管理人员对全场住房的私有产权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核定,对1993年私有房屋登记中没有核发到产权证书及手续不全等问题进行了补办手续、补办产权证工作。其中共纠正产权不清35起,补办手续20户,共核发产权证2000多本,为以后的房产建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6年,为了解决场直地区居民住房两侧大山乱接房问题,农场下发了七场办发[1996]9号《关于对场直地区居民住房两侧大山接房问题的处理决定》文件,对严重违反农场规定的房屋限期拆除,否则由职能部门拆除,解决了农场居民乱接房问题。
1997年农场组建了建委,房产科划为建委管理,为了进一步理顺和充实住房管理规定,不断解决新问题,堵塞漏洞,维护农场和职工的利益,1992年以来颁发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如七场办发[1993]5 号《黑龙江省七星泡农场私有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对所有权登记、买卖、租赁进行了明确规定;七场发[1997]7 号《七星泡集团房产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对产权、产籍管理,交易管理,补贴旧公房和自建公助房屋管理进行了规定,使房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交易管理顺利进行。1993年以来,共办理房产交易300 余户,处理房屋纠纷12起,使房产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保护了房产所有权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997年至1999年农场党委为了加速七星泡地区环境建设,实施小城镇建设规划,改善全场职工的居住条件,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推进以农场场直为中心的小城镇建设速度,职工自己出资,由建筑公司施工建成了6 栋集住宅、营业、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楼,建筑面积达24258.99平方米,根据小城镇规划需要拆迁职工私有住房1100平方米(平房),私有营业房屋1700平方米。农场于1999年4 月10日下发了《黑龙江省七星泡农场关于拆建职工住宅综合楼的通知》,请来了九三局评估师于晓悦,对私有房屋进行现场调查评估作价,办公室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九三局建委于1999年4 月16日颁发了拆迁公告。1999年4 月21日由建委房产科组织拆迁户签定拆迁协议书。
2000年全场职工居住户从1985年的3850户增加到5080户,平房居住面积由1985年的93750平方米增加到119944平方米,楼房面积由1985年的零记录增加到47600 平方米。全场的私有产权登记率达到98%,发证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