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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物价管理

第四节 物价管理



  198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物价管理从计划价格为主向社会主义市场价格逐步过渡。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标志着由政府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向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转变。
  一、价格监审制度
  为充分发挥价格监审作用,保持农场物价总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物价所根据《九三垦区价格监审实施办法》,对全场与人民生活相关的商品价格实行监审制,主要内容包括:
  1.把面粉、大米、豆油、猪肉、肥皂、洗衣粉、民用煤气、自来水、房租、学杂费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列入监审范围。
  2.对列入监审范围的品种采取调价备案、提价申报、差率管理、临时性限价等措施进行适时适度管理,以确保监审品种价格稳定。
  3.对列入监审范围的品种,定期审价,重点审核企业执行国家政策以及执行备案、申报制度和差率控制的情况。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
  行政性收费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或国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在适时对国家事物、社会经济与技术、自然资源和公众权益的监督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权力人、收费人或责任人收取的费用。事业性收费是事业单位利用一定的设施、设备和工具等,向社会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特定服务性劳动所收取的费用。1988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决定》,1990年9 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的决定》,1991年1 月14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治理乱收费的工作的通知》,1995年12月21日国家计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管理的通知》,1996年九垦局办发[1996]46号《关于在全局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实行监督收费卡制度的通知》。物价所根据各时期文件精神,为七星泡2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核准,并建立了收费许可证档案,九三物价局和七星泡工商所两级存档,每年实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先由收费单位自查,后由物价所初审,最后九三物价分局进行复审。
  三、明码标价制度
  1999年,为加强消费透明度,对商品价格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对零售商品实行一货一签、标价准确,对涉民涉企收费实行“价格民心工程”明白榜,明白榜设在七星泡商贸城两侧。
  四、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1992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始收取价格调节基金,用于调控物价、扶持副食品发展,采取物价所自收和部门代收,征收金额由1992年征收8000元,增加到1999年30000 元,2000年为209900元。
  物价检查工作主要是配合上级物价部门进行农业生产资料大检查和涉农收费检查,每年10月份,配合各有关部门,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使价格违法行为得以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