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二章 农业税收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7年经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嫩江县财政局增加一批驻场的农业税专管员,专门负责征收农场的农业税。
  嫩江县财政局调用人标准:1.品质优秀;2.大专以上文化;3.有一定的组织与管理经验;4.有一定的财会基础;5.年龄在40岁以下。
  通过农场选拔和考核,推荐5 名人员为候选人。经财政局考核,嫩江县人事局审核,1988年9 月,调李春琛、李丽、夏宏为嫩江县政府驻七星泡农场农业税征收专管员。名称为:嫩江县财政局驻七星泡办公室。负责人,李春琛。
  1990年12月,李丽调小岭水泥厂。
  1991年12月,夏宏调跃进任农业税专管员。
  1993年1 月,毕业于省财专的孙玉柱调入嫩江县财政局驻七星泡农业税办公室任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