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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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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农场成立社区委员会,政法工作就纳入社区管理。
  
  15年里(1986—2000年)农场政法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1988年司法科和人民法庭合署办公,1989年虽然建立了检察室,也是和监察机构合署办公,互相兼职。1997年检察室独立。农场政法机构包含“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其中以公安局、法庭建立最早,发展最快。“公、检、法、司”四家在执法,依法管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防止违法犯罪,对案件处理方面做出了贡献。四家都是总局级先进单位,公安局1989年被评为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法庭多次被评为省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