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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一、公安队伍
  
  1986年七星泡公安分局民警总数为33人。
  1987年为使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在公安分局的积极倡导下,农场在全场各单位及生产队设立专兼职治安员36人,并在场直地区设专职治安员6 人。分局还组建了专业消防队,有队员4人,消防车1辆。
  1989年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指示,分局组建了一支8 人的巡警队。农场按每人4000元划拨经费,巡警队的组建对稳定场直地区的社会治安起到了重要作用,职工群众有了安全感。巡警队做了大量的社会服务性工作,成为分局为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单位。2 月份,七星泡公安分局成立交通警察中队,建队时在编民警2 人,队长刘宪贵,交警张明东。业务由九三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导,人员及行政工作由分局管理。1990年初七星泡公安分局内部股、所、队机构设置达到13个,有刑侦、治安、户政、政保、交警中队、消防中队、巡警队、行政拘留所、东风派出所、虎山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奋斗派出所、春光派出所。在编民警为29人,消防警7 人,巡警12人,合同制民警4 人,合计52人。
  1991年4 月东风派出所所长关政樵调任综治办工作。奋斗派出所所长邢福禄调东风派出所任所长。民警范子君被任命为奋斗派出所所长。同年农场党委决定成立水上派出所,民警王宪福被任命为水上派出所所长。李中南被任命为公安分局技术室主任。霍庆彬被任命为消防监督股股长。6月5日为补充警力,经考试录用了3人补充巡警队。
  1993年7 月按照省公安厅及农垦公安局文件,为授警衔做准备,分局14人参加了全省政法系统以工代警转干考试考核,除1 人外,其余13人均通过录干,被正式录用为人民警察,并于9 月至10月分三期,每期20天在赵光党校进行了上岗培训。
  1994年为增加场直地区的巡逻力量,4 月份在全场公开召考了4 名巡警,1O月份又招考了5 名巡警,1994年底分局人数达到56人。
  1994年分局进一步加强了档案室建设,规范了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档案的作用,对1980年以来的档案进行了重新立卷归档,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1995年12月省公安厅同意为垦区干警评授警衔,七星泡公安分局参加授衔干警25人,其中二级警督2 人,三级警督3 人,一级警司14人,二级警司6 人。
  1996年12月份为增加分局的警力,经场党委同意在全场招考了3 名巡警,其中司机1 人,巡警2 人,分局人数达55人。
  1997年初根据九三公安局的指示,七星泡公安分局成立“110 ”报警服务台,有16名队员。
  1997年10月份,公安分局进行了人事制度和管理体制“双改”工作,九三公安局派出了工作组,分局机构设置为“四队一办”。各岗位人员都要进行双聘,通过自荐、组织引荐、民主推荐,各股、所、队长要进行述职、答辩,竞聘上岗。改革后,李忠南任刑警队长,丁国维任治安民警队长,刘宪贵任交警队长,消防队由张爱国、韩志坚负责,谭桂荣任办公室主任。东风警区警长刘培明,虎山警区警长王宪福,春光警区警长张华,奋斗警区警长范子君,朝阳警区警长张明东,巡警队长董文凯,拘留所长王志学。
  1998年9 月份,农场深化改革,分局在此次改革中通过考核、考试,尾数下岗民警3 人。
  1998年10月,按照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中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57号)文件精神和《垦区公安机构体制改革中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农总人联字[1998]5 号)文件要求。按照九三公安局录用人民警察会议的工作部署,农场党委成立了录警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调查摸底、资格审查、考核考试,录用审批工作于1999年底结束。七星泡公安分局此次录警34人。
  1999年共收集了文档、业务、声像、资料各类档案共计1 600 余卷。分局档案管理走向了正规化。
  1999年10月,七星泡分局巡警队又补充巡警2 人,至2000年12月分局共有民警54人。
  二、公安工作
  1986年,分局坚决贯彻“从严治警”的工作方针,在全局开展了文明分局、文明股、所的建设活动,努力实现警风、党风的根本好转。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在工作中涌现出了许多动人的事迹,警风、党风有明显好转。8 月1 、2 日连降大雨,春光派出所所长徐广财在红旗水库查看水情,看到有险情,立即组织人力开闸放水,保住了大坝的安全。
  1987年,新成立了交警队、消防队、巡警队,由于新成份较多,人员来自各个单位,初时业务不精、个别民警作风散慢,分局针对此情况,把对新民警的思想教育、业务建设作为重点,使队伍的素质在短期内得到较大提高。
  1989年,七星泡公安分局被黑龙江省公安厅评为预防工作先进单位。
  1990年6 月7 日,九三公安局在七星泡分局召开了历时2 天的公安基层基础现场会,会上局长侯秉林做了典型发言,奋斗派出所、职业高中治保会、治安员代表做了典型发言,与会全体人员还参观了九队治安室、奋斗派出所、东风派出所、治安股、拘留所,8 日下午九三政法委书记王志涛、场党委书记苗和都、九三公安局政委牛仁做了会议总结。
  自1990年开始,分局在每年春节来临之际,都要拿出部分资金对民警家属进行慰问。
  1991年8 月15日,分局干警向省内遭受洪水的灾区捐款299 元,麻袋68条,25日又捐款347元。
  1991年11月18日,春光派出所代表分局参加九三公安局举办的公安“四熟悉”表演赛,获得集体第一名,周连民获个人第一名。
  1992年10月,为授衔工作做准备,按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分局开展了干警队伍的整顿,学习了《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及九三公安局队伍整顿的有关文件。整顿要通过自评、互评和德、能、勤、绩考核,民警个人写出了个人总结、整改决心书及规划。有1 人被清调出公安队伍。
  1994年是九三农垦公安局实行“五化双优”工作目标的第一年,七星泡分局当年被评为达标分局,教导员王永庆被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公安干部。11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公安战线开展向东宁县公安局和东莱派出所学习的决定,分局根据实际制定了学习规划,拉开了分局向东莱派出所学习的帷幕。1995年4 月农垦总局公安局长陈向阳来七星泡分局检查督导工作,并参观了分局的办公环境和档案室建设,又观看了分局制作的专题片《警界方正》,对分局的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
  分局制定了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并与全体民警签订了责任状,确保队伍建设三年三大步,同年被评为“五化双优”优秀分局。在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1996年4 月,分局全体民警积极为农场兴建小学楼捐款,全局52人共捐款7560元。在宣传报道方面也有较大提高,共在地市级报刊发表稿件18篇,省极报刊4 篇,办公安简报25期,场电视台发稿21篇。
  1997年年初,分局根据九三公安局的指示,组建了一支16人的“110 ”队伍,这支集服务与打击为一体的快速反应队伍,在当年即接警180 多次,其中处置事件52次,利民服务118 次,救险10次。接到群众锦旗、牌匾8 面(块),表扬信7 封,群众点歌21首。“110 ”的承诺是“有警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深受农场职工群众的欢迎。截止1999年底“110 ”共接处警806 次,其中为民服务229 次,处置移交事件541 次,救险36次。
  1997年在总局公安局召开的“双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七星泡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国库代表七星泡分局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同时作为代表在会上提出了倡议。
  1998年7 月26日,全国农垦自营经济现场会安全保卫工作由分局负责,为确保会议安全,分局制定了《7.26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7.26现场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圆满完成了任务。
  1998年8 —9 月份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洪水,公安分局全体向灾区捐款11510 元,衣物150 余件,麻袋50条,并组成了以局长王永庆为首的33人抗洪突击队,随时听从指挥调动。
  1999年7 月,七星泡公安分局5 人在赵光党校参加了人民警察初任培训。有11人在哈尔滨进行了晋升警衔培训。
  2000年,有15人在赵光党校进行了初任培训。
  2000年6 月,九垦局人发[2000]2 号文件下发,七星泡公安分局34名同志被录用为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
  三、设备设施
  1987年以来为加强分局技术室三级点建设,分局购入了大量的刑事技术设备。
  1993年为加强消防队战斗能力,购入141 型消防车1 辆。
  1994年为改善公安机关的办公环境,农场党委决定为公安分局拨款40万元新建一座三层办公楼,同时划拨一座二楼,实用面积800 多平方米,新建拘留所及车库200 多平方米,并于1994年底交付使用,同年10月举行了剪彩仪式。
  1994年底分局更新了大部分办公桌椅,淘汰了木卷柜。
  1995年新建消防队办公室、车库160 平方米,1997年老解放消防车报废,1998年农场拨给分局东风油槽改装供水车1辆。1999年消防队警力5 人,有消防车2辆。
  1995年至1997年分局加大了基础设施的投入,建了小食堂、小浴室、小图书馆、健身活动室等。
  1996年又购入桑塔那轿车一辆。
  1997年分局购摄像机一部,购防弹衣、防弹钢盔8 套。
  1997年12月,户口实行微机管理,分局又购入微机、打印机、扫描仪一套。
  1999年分局有移动电话4 部,传呼机23个。
  2000年分局更新了“110 ”接警车1 辆。对分局的办公楼进行了装修,改建了拘留所,在九三局率先安装了有线监控设施,拘留所的条件得到较大改观。
  2000年为创建垦区平安大道,九三公安交警大队为交警中队配备了北京吉普车1 辆,用于公路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