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警中队
第五节 交警中队
一、交警中队的成立和人员情况
1989年1 月交警队成立,人员2 人,队长刘宪贵,交警张明东。1991年5 月调李庭玉任外勤兼司机。1994年4月刘云一调人。1995年4月魏波调入任司机,李庭玉调分局任司机。1997年7月马俊调人中队任外勤。
2000年七星泡交警中队有交警5 人,交通执勤车1 辆,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自养公路133.6 公里。其中三级公路21.7公里,四级公路11.19 公里。辖区有汽车321 辆;农用运输车94辆;摩托车765 辆;拖拉机153 辆;小型出租车76辆。驾驶员757 人,其中A 型78人;8 型327 人;C 型31人;D 、E 型321 人。主干路日流量300 台次。
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站
1997年12月,七星泡交警中队根据九垦局办发[1997]39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新时期车多、面广、人多、点多的情况,在全局内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之中。
服务站隶属于交警中队,由中队长刘宪贵任服务站站长。服务站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加强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负责对违章驾驶员办班培训;协助交警上路纠违等。文件要求服务站人员面向社会招聘。农场党委根据本场实际情况,从巡警队抽调张明、闫玉龙到服务站任职。1997年底农场第一个在九三局成立服务站。1998年1 月19日农垦支队政委李全富到中队检查服务站建站落实情况,对人员、办公场所、设施给予了高度评价,把农场服务站定为九三分局推行的样板。
三、公路巡警中队
根据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农垦支队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一警多能、及时有效预防处理道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七星泡公路巡警中队于1998年8 月1 日率先在九三分局成立,办公室设在七星泡交警中队。七星泡交警中队同时挂两块牌子,交警中队及公路巡警中队,队长由刘宪贵担任,成员:刘云一、张明、马俊、董文凯。
四、重大交通事故案例
1989—2000年农场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7 起,死亡8 人。
1.1992年5 月26日18时,格球山农场车队驾驶员卢龙江酒后驾驶43—50460号解放141 货车,在七星泡公路50公里处,与对面过来的七星泡农场十七队于福赶的牛车相撞,由于刹车过急,冰雪路产生180 度回转,将于福撞成重伤后死亡,卢龙江驾车逃跑。经交警中队侦察认定,卢对此供认不讳,并负全部责任。
2.1992年11月11日20时,格球山驾驶员冷晓刚驾驶43—50462 号大货车,由嫩江往格球山拉煤返回途中,在七星泡路段十七队路口处与对面骑自行车的孙兆瑞相遇,由于冷晓刚对路面情况分析判断失误,加之车辆超载,采取措施不当,致孙兆瑞死亡。
3.1993年8月27日,七星泡农场个体司机武绍辉带病驾驶刹车不灵的龙江662型43—61970号大客车,由一队通勤返回场部。8 时45分,当车行至场直托儿所门前公路处,与对面骑自行车的七星泡砖厂退休工人闫国宁相会时,由于闫国宁临时突然猛拐驶入左侧,造成逆向行驶与武绍辉的大客车迎头相撞,闫国宁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4.1994年10月18日晚,农场二十七队胶轮车驾驶员魏井龙,受队领导指派从二十七队往场部送豆秸,返回时车带跨杠超宽(470 毫米),靠右行驶。由于酒后驾驶,带病行驶操作不当,翻入公路北侧水坑内,当场溺死2 人。魏井龙,男,28岁;跟车人段本和,男,2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