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第六节 户政管理 一、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实行
1986年8 月,根据国务院(1984)52号文件精神和九三管局8 月8 日会议精神以及嫩政办(86)9 号文件部署,七星泡公安分局制定了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组织机构,居民身份证颁发小组组长:苗和都(党委副书记);副组长:侯秉林(公安分局局长),刘玉发(分局教导员);成员由农场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侯秉林;副主任:姜明余。成员由分局抽调的民警组成。办公室设在分局治安股。8 月10日至20日场直各单位、生产队都成立了3 —5 人的颁发身份证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派出所负责本片的业务指导。8 月21日至11月15日,由场照相馆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对全场16周岁以上人员统一照相,对户口重新进行核对,并填写了《常住人口登记表》,逐户核对后由本人签字。11月16日开始对居民身份证进行编号,填写底卡,全部工作于1987年3 月前全部结束。1986年全场共办居民身份证11184 个。
1986至1999年10月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权限归嫩江县公安局,1999年10月经省公安厅批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权限划给农垦公安局。
从1999年底,按照省厅及省农垦公安局的要求,分局户政股负责在全场进行升位后的18位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及16岁以下的编号赋码工作,于2000年10月结束,共为15450 余人编制身份证号码。于2000年9 月首次办理了18位号码的居民身份证。
2000年7 月中旬至9 月中旬,七星泡公安分局在全场进行了户口整顿工作,通过户口整顿解决了查出的问题,准确地掌握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底数,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
二、户口业务及管理
分局户口管理业务主要有常住人口管理、迁出、迁入、出生、死亡、变更更正六项,暂住人口的管理由分局治安股负责。农场的户口类别分为农业人口及非农业人口两部分。常住人口家庭户均领取居民户口簿作为公安局户口调查时用于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主要依据。1990年上半年分局对全场使用的户口统一进行更换,新户口簿为省公安厅制发,蓝色封皮。由东风、虎山、朝阳、春光、奋斗及巡警队抽调人员手工填写。1991年4 月根据上级要求,以《常住人口登记表》代替现有户口底卡,分局请了7 名高中毕业学生对户口底卡进行了更换。1998年上半年全场更换全国统一1998式居民户口簿,同时以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代替了旧表。
户口管理在1998年实现了微机管理,并配备了打印机、扫描仪,户口管理系统为长春天成公司的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1998年8 月9 日由天成公司负责的七星泡农场15457 人人口信息录入结束。并在九三局举办了户口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班,对户籍员进行了操作培训。
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出在1996年之前要到嫩江县公安局换发。1995年10月份,省公安厅将权限交给农垦,分局可对符合条件的人口直接迁非农户口。对此省农垦公安局10月份在总局举办了户口业务培训,田晓明参加了培训班。
三、人口普查
第四次口普查:截止1990年7 月1 日零时,经普查,七星泡农场总人口14046 人。
第五次人口普查:截止2000年11月1 Et零时,农场总人口为16369 人(包括流动人121 )。其中男8321人,占总人口的50.8%;女8048人,占总人口的49.2%
1986—2000年人口分类及变动情况表
表6—3
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情况统计表
表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