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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队伍建设

第三节 队伍建设



  1986年,农垦中级法院实施了“岗位培训,系统提高”的素质工程。至1993年从两级法院到各人民法庭,全方位地开展了各种行之有效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岗位练兵活动,积极组织庭审观摩,使审判人员能够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大力支持干警参加法律大专函授学习,鼓励自学成才,在学习时间和费用上给予充分的保证。1994年至1998年法庭5 名干警取得了大专以上的学历,法庭干警的审判业务水平发生了质的飞跃。2000年,法庭6名干警中又有3名干警正在参加法律本科函授学习。
  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从1998年3月开始对全国政法系统进行集中教育整顿。在教育整顿过程中,按照上级法院和农场党委的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五大报告、江泽民在中纪委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八不准”和“三个禁令”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干警们从自查人手,围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进行自纠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