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司法工作 司法科职能:
1.普法工作。2.人民调解工作。3.法律公证工作。4.法律服务。5.解教刑释工作。
一、普法
普法教育是国家法制建设史上的一大创举,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目标的希望所在。自1986年至2000年,农场司法科在全场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知识教育活动。
(一)时间及内容
1986—1990年为“一五”普法教育年,普及了“十法一例”基本常识,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法律启蒙教育。
1991—1995年为“二五”普法教育年,突出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总要求。普及的内容为“八法、两决定、三条例”。
1996—2000年为“三五”普法教育年,继续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普法对象
在15年的普法教育中,农场接受普法教育的对象为干部、工人、学生、个体劳动者以及其他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场处级干部、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中学生和社会待业青年。在每一期学习中,都把最后一年定为“普法验收年”,对普法对象中的80%人员进行了考核验收,总优秀率达87%,合格率达98%,不及格率仅2%。
(三)方法
在普法教育中,司法科始贯彻“四个抓”的方法,一抓法制宣传教育;二抓干部、党团员带头;三抓骨干培训提高;四抓联系实际进行教育。使普法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人民调解
为充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1996年,首先进行了调委会组织整顿工作。全场共设65个基层调解组织,对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13个调委会及时调整,使之达到规范化调委会标准。自1998年—2000年,调委会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使全场发生的4232起民间纠纷得到及时调解,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4%,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法律公证
七星泡司法科紧紧围绕农场中心工作和物质文明建设,主动参与农场产权制度改革及组建企业集团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保护。先后为9 家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作现场公证。还为基建公司楼房拍卖,修造厂产权及设备投标拍卖活动给予了现场公证,使农场企业转制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完成。鼓励、引导和保护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分局大力度调整产业结构、构建三元经济框架的动作中,司法科对各类经济合同给予公证,其中办理土地租赁经营合同3145件,有效地运用公证法律手段稳定和完善了土地承租关系,调动了职工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1988—2000年,司法科共办理公证5282件,其中经济类公证3725件,民事类公证1507件。帮助当事人修改和完善合同18件,证后服务3 件,提供公证证据1 件,此外还拒办公证27件,为农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历年公证统计表
表6—6
四、法律服务
司法科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服务领域。
1988—1999年,司法科共解答法律咨询420 人次;代写诉状140 件;协办公证4800余件。1999年4 月,根据省里的要求和垦区的实际需要,农场在司法科开办了“148 ”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先后两次派司法科长汪玉亭去九三、哈尔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且采用电视、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宣传“148 ”法律服务的宗旨。为“把法律交给群众,送服务进入万家”,向社会公开“文明执法,有问必答,送法上门,服务万家”的服务承诺。遵循“不超越自身权限,不包罗万象,不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原则。自“148 ”开通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电话120余次,群众来访70余次,代写诉状64次,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解教刑释
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安置帮教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新的工作职能,做好这项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农场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1998—2000年,农场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8人,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做了安置。其中2 人住进了养老院,由民政局每月发给120 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23人享受优惠政策承包了土地,17人从事个体经营,无一人重新犯罪。
2000年司法科被总局授予标准化司法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