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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护林防火

第五节 护林防火


  
  建场以后,为了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总场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分场和生产队成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特别是1987年发生大兴‘安岭特大火灾后,农场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层层落实了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分工系统抓,防火办全面抓。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的防火法令,规章、制度,并根据农场实际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护林防火措施。
  1、及时贯彻各时期的防火规定,认真执行,提前安排,及早布署,防火工具早准备,清理田间早动手,发现火情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每年春秋两季护林防火期间,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并严格执行。
  3、大力宣传护林防火政策、法令和规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使人人重视防火,自觉遵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
  4、防火戒严期严禁入山打柴、拉柴,严格执行“五不火”和“六不烧”的防火制度。
            林 业  生  产  情  况



                                   表1



  五不火:外出不带火,小孩不玩火,倒灰不带火,风大不烧火,野外不弄火。六不烧:不经批准不烧,领导不在现场不烧,没有组织好足够人力不烧,不打好安全防火线不烧,四级风以上不烧,不通知毗邻地区不烧。
  5,搞好街道联防,严格控制火源,家家户户有防火公约和规章制度,单位有防火旗,有扑火队伍,有灭火工具,防火戒严期有专人值班。
  6、严禁滥砍滥伐,毁林开荒。
  7、严明法纪,以法治林。
               林带林地面积与分布
                           单位;条,亩 表2



              历年场林业站负责人表
                                   表3



              场林业技术负责人简表
                                   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