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七章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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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6月建场起,物资采购由经理科负责,所需物资随用随购,没有形成储备。科长杨志成,有采购员1人。1957年,建立供销科,科长王怀玉,工作人员4人。1959年两场合并,总场设立仓库,由供销科主管,科长徐祯清、王德元,有保管员4人,采购员 2人。1968年革委会成立后,生产组负责物资供应,仓库改为物资供应站。1972年,恢复供销科;1976年,成立物资科,科长高云恒、曹洪雁,有计划员2人,调拨员3人,采购员4人,保管员5人,财会人员3人。
1979年,何少斌任物资科副科长。1985年,物资科改为物资公司,经理何少斌,副经理潘忠、李敦智。1986年,恢复了物资科。1988年又改为物资公司。1989年2月,经理潘忠,副经理孙国山,吕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