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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交通

第九章 交通、电力、通讯

第一节 交通


   
  一、机构沿革
  1975年以前,农场未设专门交通管理机构,交通安全由嫩江县管理。汽车队先后由经营管理科、直属工交革委会管理。1971年4月,汽车队开始成为独立核算的农场直属单位。1975年,成立工交科,设2名科员负责交通管理工作。1983年4月,撤销工交科,成立交电科,设2名交通监理。1984年,撤销交电科,交通监理归属劳资科。1986年,成立汽车大队,各分场车队撤销,车辆由汽车大队统一管理。1987年,成立交通科,设1名交通监理,1名运政员。这是建场以来成立的第一个独立的交通管理专门机构。1988年,汽车大队撤销,成立交通运输管理站,与交通科合并办公,赵林义任科长,并兼任管理站站长,马典作、张建任副站长。
  二、汽车运输
  (一)发展概况
  建场初期,一切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主要依靠畜力车,只是少量的场外物资在冬季用汽车运输。1955年,劳改局由北安拖拉机站调来3台旧汽车,其中:1台嘎斯—51,2台苏联吉斯—150,车况极差,由于当时公路条件差,汽车停在嫩江办事处,由其代管,从此,农场有了汽车运输。
  1962年10月,成立嫩江农场汽车队,队长张庆礼,副队长白景海,隶属经营管理科。1963年,进场5台汽车,车况较好,其中:解放3台,解放油槽车1台,南京跃进一130汽车1台,1963年至1968年,进场汽车19台,其中:布切奇6台,解放13台,运输能力增强,但农忙时仍满足不了运输需要。1970年至1976年,共进场新车29台,其中:解放28台,龙江柴油车1台。一部分老旧汽车报废,其中:苏联吉斯一150汽车2台,南京嘎斯一51汽车3台。
  从1973年开始,5个分场均成立了汽车队,陆续配备了汽车,车辆最多伪六分场汽车队共有10台汽车,车况较好的车辆有东风4台,解放4台。1979年至1984年,进场新车22台,其中:武汉东风140为18台,解放4台。至此,农场运输力量大大增强,基本满足了运输需要,并在冬季去林场等地进行营业性运输,增加收入。由于新车大量增加,老旧汽车基本全部报废。其中布切奇6台,南京嘎斯除有1台后进在用外,其余全部报废。农场拥有各种运输汽车达78台。
  1987年11月,农场所有汽车均作价转卖个人,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实行个体运输。由于按规定报废了一部分解放牌汽车,全场拥有汽车80台,汽车修理也实行了个人承包。
  1989年,汽车队拥有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998平方米,其中,修理车间1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停车暖库2栋,建筑面积940平方米,办公室、客运站、招待所总建筑面积为558平方米。
  (二)汽车修理
  1955年至1962年汽车由嫩江办事处代管时期,驾驶员自己进行小修,大、中修送嫩江新生修配厂完成。汽车零件随用随买,未设专门的零件仓库。1962年汽车队成立,由汽车队负责零修,大、中修由农场修配厂承担,所需零件由农场物资部门供给,少量紧缺零件由汽车队去外地购买。1979年,汽车队修理间建成,负责汽车大、中修,配备修理工7名。汽车队设有零件库,并设专职零件保管员,所需零件除从物资科领取外,大部分从齐市购买。农场驻嫩江办事处的汽车配件商店,提供了大批零配件。1986年,汽车队修理车间实行个人承包,定额上交。
  三、客运工作
  客运工作始于1970年。农场用l台苏联吉斯一150从齐市富拉尔基重型机型厂换回1台旧松花江客车,车况较差,用于场内循环,经常停运。1973年,从齐市客车厂购进1台解放660客车,开始了场部至嫩江县的第一条客运线。1975年,为了解决各分场、连队到场部开会、办事难的问题,将2台南京嘎斯一51改装成中客,分别接送农场东西两片的职工、家属,开通了场内循环车。但由于当时公路条件差,冬季雪大封道,加之车况不佳,循环车经常停运。
  1982年,由哈尔滨龙江客车厂购进2台龙江牌新客车,原来废旧客车报废,场部至嫩江县客运线始转入正常运行。1983年,又购进1台龙江牌新客车,投入营运,淘汰了原来用嘎斯车改装的中客。1986年,将3台客车承包给个人,实行定额上交,余额分配。
  四、个体汽车
  1984年汽车队职工马树伦购买1台解放货车,成为全场第一个个体运输户。1987年,全场共有8个个体运输户,总吨位40吨。
  1986年,总场商店停薪留职职工刘义锁购买1台旧客车,经营场部至嫩江县客运线路,成为全场第一个个体客运户,后来停运。继后场内个人又购买中客1台,面包车4台,进行客运。主要的营运线路:①十队一场部一嫩江;②十五队一场部一嫩江;③十六队一场部一嫩江;④十八队一场部一嫩江;⑤场部一九三。
  五、交通管理与交通安全
  农场机动车年检年审工作由嫩江县交通监理所与农场交通科共同进行。具体时间春检:每年3月一5月,年检:每年10月—12月。并对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年审,对于提高机动车的合格率,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起到了良好效果。
  随着农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机动车辆逐年增加,驾驶员新增很多,技术水平不一。特别是“文革”期间,经常发生交通肇事,交通安全工作受到日益重视。近年来,总场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基层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了广泛的安全教育,并做到了教育有记录,有签字,制定了一整套安全规章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全场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报、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六、公路建设
  建场初期,农场的主干公路建设由劳改局抽调犯人组成的筑路大队负责,下设4个中队,第一中队负责嫩江农场路段的养护。1960年,筑路大队把原一中队负责的公路养护工作移交给嫩江农场。建场时的场内公路均为简易土路,雨天无法通车。截止1989年,经过35年的公路建设,全场有主干公路31公里,场内循环路121.7公里,其中砂石路面占70%,共有永久性水泥桥2座,主干公路(龙嫩公路)0至31公里,系1958年在旧有公路基础修建。主干公路有7座桥梁。1967年将29公里木桥改为水泥桥。1968年将21公里木桥改建为水泥桥。1972年大修了8公里木桥。1973年大修了16公里木桥。1974年大修了24公里木桥。1976年大修了13公里木桥。1980年,修建了老虎沟木桥和无名一桥、二桥。
  1983年以来,农场对全场公路进行了正规化管理,增加了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1984年全场公路建设投资达47万元,计划主干公路投资4,000元/公里,循环路3,000元/公里,分场连队道路 2,000元/公里,主干公路分3年大修,每年投资10万元,即每年投资大修10公里。主干公路备砂料500立方米/公里,大修公路段1,400立方米/公里,循环路400立方米/公里,分场连队道路300立方米/公里。后由于农场资金困难,大修公里只投资1年,大修了10公里。
  1981年以后,主干公路的养护工作由筑路队负责,分场连队道路由本单位负责养护。工交科撤销后由交通科负责公路管理工作。1985年,主干公路的养护工作由筑路队职工实行个人承包,实行每公里定资金,定公路养护标准(公路路面平整,排水通畅,每年备好规定的砂料),年终由交通科与筑路队统一验收,根据公路养护质量的好坏、符合标准的拨给养护人员费用。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工作,制定了有关规定:
  (一)管理职责
  1、筑路队负责3l公里主干公路和循环道路的维修、养护及桥涵的施工。
  2、主干公路每公里备料500立方米砂石,循环路400立方米/公里。
  3、主干公路要达到国家三级公路标准,路面平整,不存水,沟底清好,排水通畅,不翻浆。
  4、要逐步完善公路交通标志,并有计划地搞好绿化。
  (二)几项规定
  1、大雨后12小时之内禁止通车,中雨8小时之内禁止通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有紧急任务的军车、指挥车可以通行。
  2、禁止链轨车在公路上行驶,如果必需在公路上通行的,要经交通科和筑路队批准方可以通行。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农场公路管理规定从严处理。
  七、历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
  1969年,汽车队驾驶员郭海驾驶解放牌汽车在场部一马路起步时,一小孩拉车上拖拉的绳头玩耍被带入后轮,当场压死。
  1973年,汽车队驾驶员王成伟驾驶苏联吉尔货车去哈尔滨时,行至格球山农场时,遇格球山农场的下乡知识青年在道中堵车,他认为对方肯定能给让路,所以就加油强行通过,结果将格球山农场下乡知识青年当场压死。
  1977年7月23日,汽车队驾驶员秦玉良驾驶解放07—70494货车从哈尔滨返场途中行至呼兰县境内即遇风雨天,由于客货混载,高速行驶处理不当,汽车行至哈市至呼兰公路19公里处翻车,当即将车厢上面的林成金压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将驾驶室乘坐的2人砸伤。经场党委常委1978年4月21日会议研究,给予秦玉良行政记大过处分,留车队做修理工,吊扣驾驶证1年半。
  1980年5月30日下午,五分场三队胶轮车驾驶员张权模驾驶07—71606胶轮车从总场返回时,行至嫩龙公路13公里处时由于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行驶,将骑自行车人王国强(男23岁,水利队机务统计)撞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980年9月25日三分场汽车实习驾驶员王文元驾驶汽车07— 70487解放挂车从嫩江返场时,行至嫩龙公路7公里处将张瑞(男,14岁)当场轧死,高庆发撞成重伤,此事故由王文元负全部责任。
  1980年汽车队驾驶员程福平驾驶龙江牌大货车从嫩江返场时,行至嫩黑公路25公里处与黑河一解放车相撞,由于驾驶室超员,将驾驶室室内的乘车人高希华(女,二分场工人)当场撞死。此事故经嫩江县交通监理所认定程福平负全部责任,程福平行政记大过处分,吊扣1年。
  1983年汽车队驾驶员侯平驾驶东风140货车去嫩江送粮时行至黑嫩公路14公里处时,与嫩江县东岗村的一龙江牌货车在桥上强行会车相撞,使东岗村的驾驶室6人有4人被撞成重伤、2人轻伤,龙江车报废。经嫩江县交通监理所认定,此事故双方各负50%责任,经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侯平行政记大过处分,工资降一级。
  1985年2月13日汽车队驾驶员葛建国驾驶07—74683号东风140单轴挂车去大岭林场拉木材时行至嫩黑公路77公里处时,由于车辆带病行驶,炮车无刹车,炮车打横将行人塔西乡沐河村农民刘金林 (男,37岁)撞倒压死。经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葛建国缴销驾驶证、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950元。
  1986年3月28日第一管区八队胶轮车驾驶员梁春生驾驶07—76506铁牛55往嫩江搬家时行至嫩黑公路2公里处时,由于拖车无保险链,客货混载,拖车与前车脱钩,拖车翻入前进方向的右侧6米深的边沟里,将乘车女学生唐丽新(18岁)当场扎死,乘车人刘玉彬、高小龙、胡新3人压成重伤,经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行政给予记大过处分,缴销驾驶执照。
  1986年4月30日,汽车队驾驶员蒋福奎驾驶07—76746解放挂车从山里往大岭送木材,行至大犴公路1公里处时,由于陡路下雪,拖车无刹车,将驾驶室内乘坐的大岭林场调度李宝顺(因看车要翻,提前跳车)当场压死。经场长办办会研究决定行政记大过处分,吊扣10个月,扣除全年奖金,罚款160元。
  1986年10月4日,汽车队驾驶员魏波驾驶07—76690东风140半挂车由二管区十四队拉粮返总场时,行至嫩龙公路13公里处,由于车速较快(公路转弯)驾驶室超乘,使车辆左右各翻90度,将乘坐在驾驶室荣军农场来我场看病的家属仇秀珍当场砸死,本场个体医生仇长荣砸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报废。经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魏波行政记大过处分,吊扣执照1年,扣除全年奖金,罚款900元。
  1985年11月26日,三分场汽车队驾驶员崔诗文驾驶07—7668。东风140大挂车,从总场拉学生返回途中行至三分场部北的公路转弯处时,由于车速较快,车箱无高护栏,将乘车女学生蒋风芹、冯志红甩入车下,蒋风芹被拖车的后轮从脑部压过,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崔诗文吊扣1年,扣除全年奖金。
  1987年8月15日,汽车大队二分队驾驶员李华驾驶37一40解放大挂车,从一分场八队拉瓦返回退休队途中行至嫩龙公路23公里处,遇有骑自行车人魏风珠突然从左侧行上公路行驶,被前车撞倒后被拖车当场压死。经场长办公会研究给李华吊扣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