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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商管理

第三节 工商管理


  
  1979年3月,有个体工商业户共10余户,随着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落实,个体工商业户逐渐增加,为了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和指导,使其正确发展,于1981年成立商业科,负责全场商业管理与工商管理工作。1983年2月,商业科改称工商物价科,工商管理费由原来嫩江农场商店代收,改为由计财科兼管。1984年,刘显奎任副科长,工作人员2人。1987年3月,张庆康任科长,工作人员2人。1988年,工商物价科改称工商物价分局,有工作人员2人。 
  l979年,农场出现2处个体摊床,经营瓜籽之类的小商品。后来紧邻农场的双泉、东明村农民,将自产的韭菜、烟叶和日常农副产品运到农场出售,形成了规模不大、经济效益不高的“自由市场”。1986年,农场投资10,000元,加上工商管理费10,000元,建立了300平方米的半封闭市场,每天上市品种100余种,主要有蔬菜、农特产品、布匹、服装、小五金等。1982年,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为商店、加工厂、砖厂、修造厂、运输管理站、淀粉厂、乳品厂、基建公司,发放了企业法人执照。为第一服务部、第二服务部、果子部、糕点部、冰棍厂、饲料厂、物资供应站、招待所、运管站招待所、收购站、议价粮店发放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业发展迅速,从1979年的10余户增加到1989年的154户,包括商业、手工业、运输业、服务业、饮食业、修理业、个体工商业,管理费有显著增加,1979年至1983年仅有1,000元,而1989年就为 34,820元,截止1989年,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累计额59,934.34元,市场管理费累计额6,940元。
  1989年了月9日,成立了个体劳动者协会,并选出个体劳协理事会:
  名誉会长:王守义(副场长)
  胡永彬(场工会副主席)
  会  长:张庆康(工商分局局长)
  秘 书 长:朱国芳(工商分局干事)
  理  事:陈志新、郑玉志、郑银财、杨立清、刘爱珍
  个体劳动者协会是由个体工商业者和其他劳动者组成的群众团体。其宗旨是团结、教育个体劳动者要为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任务是对个体劳动者进行思想、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维护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个体劳动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帮助个体劳动者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交流经验,开展技术业务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向有关部门提出发展个体经济的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户的管理工作,举办个体劳动者福利事业,开展文化教育活动。
               个体工商业户发展情况
                               单位:户 附表五


 
               个体工商管理费收缴情况
                               单位:元 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