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节 计划财务管理体制
一、第一次劳改农场时期(1955.6—1968)
1955年6月,嫩江农场开始开荒建点,总场统一核算,主要任务是核算开荒办场费用。1956年,开始计算企业经营盈亏,仍实行总场统一核算,在嫩江县银行设户,财务办公地点设在驻嫩江县原办事处。1957年,在各作业站设立核算组,成员由会计、统计组成,实行对总场报帐制。1958年,实行两级管理,总场统一核算。1959年两场合并,实行总场、分场和中队三级管理,总场、分场两级核算,分场核算组成员由会计、统计、出纳员组成,总场在银行开户。1964年,再次实行总场统一核算、分场对总场报帐制,分场核算人员仍按原编制保留。1966年,恢复三级管理、两级核算,直至1968年劳改犯人撤出。
二、农垦国营农场时期(1969—1984.9)
1969年,农场的性质发生变化,由劳改农场变为国营农场,但核算体制一直延续,没有发生变化,直至1973年开始分连建点,分场下设生产队,开始实进三级管理,三级核算。
三、第二次劳改农场时期(1984.10—1986.2)
1984年10月,隶属省司法厅劳改局,性质为劳改农场,期间仍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
四、国营农场时期(1986.3—1989)
1986年3月,犯人撤出,重新恢复为国营农场,继续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1987年1月,撤销分场财务机构,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1988年,撤销分场,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同时,全面兴办了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