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工来源
第一节 职工来源
1955年建场初期,从山东、鹤立河看押犯人来场150人。
1956年,由省公安干校分配来场的部队转业军官125人。因有些外勤工种不适合犯人担任,同年,从嫩江县招收社会工人七十余人,主要做大车老板工作。经请示上级批准将何大泡子屯合归农场。
1963年,由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接收知识青年3名。
1964年,齐齐哈尔建华区下乡知识青年来场,两批计153人。
1963年10月至l976年,共接收来自上海、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市的下乡知识青年l0,104人。
1979年,知识青年大批返城,农场劳动力十分缺乏,为了解决劳动力严重不足的情况,经上级批准,招收投亲靠友人员921人,并招收返场人员80余人,局直职工子女分配来场98人。
职工子女就业是农场劳力的主要来源,根据国家关于农场职工子女毕业后,属于自然增长,农场可自行安排就业的规定,自建场以来至1986年,共计安排职工子女就业3,099人。
1986年至l989年,由于国家对劳动制度进行改革,职工子女就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截止1987年,全场共录用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1,4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