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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组织发展与组织生活

第二节 组织发展与组织生活


  
  一、组织发展状况
  农场党委十分重视党的发展工作,政工部门设有专人负责组织发展工作,根据历届党章的规定,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壮大了党的队伍,使党组织增强了吸引力和凝聚力,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1957年至1959年发展党员32名。当时强调出身成份好和历史清白,发展对象是工农群众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由于要求严格,审查仔细,培养教育抓得紧,入党前除参加党课学习外,还必须经过时间考验,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所以质量比较高,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都比较低。1960年至1966年,发展党员51名,都是表观突出的工农骨干分子,有1年后补期,经组织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才能转为正式党员。1967年“文革”开始至1970年“整建党”前,由于受“踢开党委闹革命”极左思潮的干扰,党委不存在,党的发展工作完全停止。1971年开始整建党,恢复了党委组织。至1979年全场共发展党员370名,这时期突击发展了一大批党员,主要发展对象是下乡知识青年。突击发展的原因:一是急于把大批知识青年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二是党的“九大”以后取消了党员预备期。由于发展工作只注重当时表观,所以质量不高,普遍缺乏党的基础知识。1978年知识青年大批返城,党员数量下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发展工作由“突击”转为“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1980年至1989年,全场共发展党员162名。贯彻了发展党员工作方针,适应了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发展党员工作把握了4个基本点:一是坚持标准,注重政治素质的考察;二是吸收新党员要注意文化、年龄结构,注意从生产第一线工人中培养和吸收优秀分子入党;三是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好入口关;四是注意防止不发展和成批发展的两种错误倾向。在此期间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78人,占发展新党员总数的48.1%,年龄在35岁以下的54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3.3%。注意改善了我场党员队伍年龄偏高、文化偏低的不合理结构。这些同志入党后,一部分担任了总场、科室、场直单位和生产队的领导,成为农场建设的一支骨干力量。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中发展党员,注意在低年龄结构、高文化层次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
  二、党的组织生活
  嫩江农场自1957年成立党委以来,历届党委实行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分散主义和独断专行。正确而有计划、有准备地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确定了党委会议制度和党委工作任务,严密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并结合农场的生产任务开展“一先一优”评比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农场党委都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农场的行政和党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需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一经形成决议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1963年在农场第三次党代会上强调指出:加强党的集中统一和党的集体领导,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也就是切实执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支队长、政治委员分工负责制。一切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每个集体成员的主动负责精神,避免或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完成工作任务。为了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和自由主义,党的民主气氛十分活跃,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1972年整建党后,农场党委又进一步地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提倡民主作风,反对家长制;提倡“群言堂”,反对“一言堂”。注意倾听不同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党委成员要积极参加集体领导,努力做好分管工作,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的纪律监察工作,克服非组织观念,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造成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局面。由于党委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大大地加强了农场党的建设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委对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定和健全了党委工作制度;
  (一)凡是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擅自主张。
  (二)严格民主集中制的程序。
  (三)执行下级服从上级的纪律。
  (四)普遍深入地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
  (五)注意调查研究,会前做好准备,不要开原始会议,不要议而不决。
  (六)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畅所欲言,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七)要维护集体决定的严肃性,一经形成决议就要坚决执行,不得随意推翻。
  (八)要把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很好地结合起来。
  (九)发挥“班长”在集体领导中的重要作用。
  (十)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党支部活动十项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支委会,开展好党课教育。
  (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原则上要求场直单位每月10日前将党费上缴组织部,生产队党支部每季最后一月的15日前上缴组织部,做到按时按比例缴纳,不拖拉、不挪用,严格管理。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四)支部定期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五)支委找党员谈心制度。
  (六)支部每季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七)党员百分考核制度。
  (八)党员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制度。
  (九)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制度。
  “五个一”的主要内容:
  1、努力学科学、学技术,做一名发展商品经济的带头人。
  2、热心为群众谋福利,每季为群众办一件好事。
  3、分管一个责任区,做到包思想,带作风,联生产,帮生活。
  4、扶持帮助一个贫困户,做到有措施、有效果。
  5、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做到月谈话,季写实。
  (十)开展“一先一优”活动制度
  先进党支部由组织部提名,党委审定。优秀党员由党员提名,支部评议,党委批准。
  先进党支部的条件:
  1、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对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完成得出色,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关心群众的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
  4、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他们中间的先进分子以及其他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需要的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进行革新和创造。
  5、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收缴党费,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其他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反腐败态度坚决,打击犯罪活动及时有力。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积极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都成为群众的表率。
  2、关心本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积极协助和热情支持行政领导工作,带动和影响群众落实好各项指标,保证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优秀党员不但要使自已成为社会主义观代化建设的带头人,而且要以模范的行动积极影响和团结带动周围群众共同前进。
  3、积极热情地学习科学文化并向群众传授各种先进生产技术和工作经验,不断创造新的记录,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新的贡献。
  4,要处理好个人致富和帮助群众致富的关系,胸怀全局,关心集体,扶助困难户。发扬共产主义精神,警惕和克服“一切向钱看”的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不贪污、不受贿,不吃请,成为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的模范。
  5、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不良倾向做斗争,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做群众的表率。
  6、关心群众的疾苦,组织和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
  自1987年以来,农场党委对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每季或每半年检查评比一次,促进了党建工作,使其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三、党内竞赛评比活动
  建场以来,农场每年都结合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先进工作者运动。1959年,农场党委制定了开展先进工作者运动规划和先进工作者评比10项条件,农场成立了评选委员会,各党支部均成立了评选小组,负责领导和评选先进工作者工作,每年表彰1次。通过先进工作者运动的开展,全场职工、干警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工作、劳动积极性有显著提高,努力学习、争取上进的气氛浓厚,从而有利地推动了生产、管教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1960年4月,农场被评为参加省政法群英会的先进集体。先后涌现出出席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贺纯南,省公安厅劳改局先进工作者高恒昌,省劳动模范赵美妹,农垦部优秀教师梁加业,全国总工会积极分子范立君,省政法战线先进个人黄朋贵,共和国卫士臧立杰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1980年以来,为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大力开展“一先一优”(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比活动,各支部均制定了创先争优规划,落实了措施,使先优评比工作年年有发展。农场党委根据党章规定并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制定了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条件。
  通过形式多样的党内竞赛评比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从1980年至1989年评出九三级先进党支部26个,场级先进党支部4]个,管局级优秀党员86人次,场级优秀党员268人次。1982年,原一砖厂党支部被评为总局级先进党支部,贺坤林、姚德山、梁加业等同志先后被评为总局优秀党员。嫩江农场1979年被评为农垦先进集体和总局先进农场,均8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村和九三局文明单位,1985年被评为省司法厅劳改局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987年被评为省国营农场总局先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