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老干部工作 一、组织机构
1980年,老干部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夏仲河分管,组织部负责管理。1985年,由党委副书记贺坤林分管。1月,成立老干部科,科长郭连科。1986年,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和老龄问题委员会,党委副书记赵守祥任主任,副主任郭连科、卫恒昌、沈秀春。
1988年,老干部工作由组织部负责。1989年3月,老干部工作归行政序列,由常务副场长贺坤林分管,重新成立老干部科,由刘亚东任科长,裴明华任干事。1990年,老干部工作重归党委领导,由党委副书记姜彦分管,重新调整充实了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王家岐、场长陈若谷任主任,副书记姜彦、老干部一支部书记李太斌任副主任。基层老干部工作由党支部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干部综合情况
从1972年至1990年,全场共有离休干部202人,其中:男196人,女6人。党员151人,群众51人。红军时期1人,抗日战争时期32人,解放战争时期169人,享受厅局级待遇的1人,副场级2人,享受副处级待遇的了3人,科级的2人,一般干部194人。退休干部110人,其中:男89人,女21人,党员41人,群众69人,副场级1人,科级4人,一般干部105人。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在外省的14人,安置在齐齐哈尔市干休所的3人。
截止1990年底,全场共有离休干部159人,其中:红军时期1人,抗日战争时期23人,解放战争时期135人。享受厅局级待遇的1人,副处级1人,享受副处级待遇的67人,科级的2人,十八级的12人,一般干部76人,退休干部105人,其中:副处级1人,科级2人,一般干部102人。
三、老干部工作概况
老干部离退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并有组织地发挥作用。
政治待遇:
1、老干部办理离退休审批手续后,发给离休荣誉证书;对从部队转业复员的官兵,颁发复员转业荣誉证书。
2、根据中组发(1982)13号文件精神,将73名离休干部提为享受副处级待遇,其中:将1名后改提为行政十四级,享受厅局级待遇。
3、凡应让老干部阅读的文件,同样发至老干部支部,凡上级规定有传达范围的文件、重要讲话等,由老干部科组织统一传达。
4、党内学习刊物,由组织部、纪委直接发至老干部支部。
5、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成立老干部党支部,保证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学习和开展各项活动。
6、凡全场性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庆祝会、大型群众集会等,均邀请老干部或代表参加,并安排资历深、威望高的老同志到主席台就座。
7、老干部支部和党员参加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选活
动,每年开展一次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离退休干部的评选表彰奖励活动。
生活待遇:
安排好老干部的晚年生活,在生活上从优照顾是党和国家制定的一项特殊政策。
1、安置
根据中央和农场总局的规定,老干部离休后原则上就地安置,对配偶两地分居、身边无子女的,本人或配偶原籍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本人申请,由主管部门填写易地安置审批表,逐级履行审批手续。
2、探亲
老干部离休后,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另外,可凭据报销一次本人探亲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3、工资补贴
老干部离退费和各种补贴,由原单位按月支付,易地安置或居住外地的按季度支付。
4、住房及维修
全场老干部有80%以上住上了48—61平方米的住房,实行住房转让时,老干部住房在职工优惠价的基础上再优惠10%。房屋维修,由原单位优先安排,解决维修中的困难,维修费用以本人支付。
5、取暖、烧柴
居住场直的离退休干部按规定供应冬季取暖、生活烧柴,居住生产队的离退休干部,烧柴由原单位统筹安排,优先解决。
6、食品供应
主食,除供应标准口粮外,调剂粮优先供给离退休干部。副食,除定量供应豆油以外,对离休干部增加供应豆油每月2市斤,退休干部增加供应豆油每月1市斤。
7、医疗保健
老干部患病应治必治,药品应用必用,医疗费用及经批准去外地就医的路费按规凭据报销。农场医院设老干部门诊室和老干部病房,每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患重病需要护理的,按规定支付护理人员差旅费或护理费。
8、乘车
离退休干部参加会议、听报告、参观视察和比赛活动,同在职干部一样,按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对患病住院或转院治疗的,所需车辆原则上予以保证。
9、丧葬
老干部逝世后,当月工资照发,并发给300元丧葬费和400元丧葬救济费,用于服装、被褥、骨灰盒、火化、骨灰存放、黑纱费等开支的补助,所需遗像,组织送的花圈、车辆、安葬等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对组织通知来场参加悼念活动的直系亲属,可由去世干部原工作单位报销2人的往返路费。对老干部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按规定发给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
10、困难补助
对老干部及其遗属生活中的特殊困难,由本人申请,单位和工会、老干部主管部门审批,分别从职工福利费和老干部特殊经费中予以补助。
11、走访慰问
对就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由原单位和工作部门进行不定期的走访。春节前夕,按级别、分层次进行慰问。对易地安置、居住外地的离退休干部在春节期间,采取发慰问信、寄慰问品的办法,把组织的温暖送到家中。对长期患病或住院的,由组织上进行看望和慰问。
12、旅游
不定期的组织老干部开展就地、就近的观光游览活动。
老干部工作经费:
离休干部每人每年特殊经费150元,公用经费300元,退休干部活动经费75元,离退休干部活动室经费每人每年300元。农场按照专设帐户、专项拨款、专项使用、结余转下年的要求,逐年度划拨,由老干部工作部门制定计划、掌握使用。
发挥老干部作用:
按照党政班子交给的题目,深入基层,视察工作,调查研究,为党政班子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会、报告会、议政会的形式,听取单位领导工作报告,并广泛发表意见。
组织老干部参加街道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参与民主管理、环境管理、治安管理、物价监察等公益活动,组织场史顾问委员会的老干部参与场史编纂的审定工作,积极鼓励老干部从事种养业,发展庭院经济。农场成立了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指导基层关心教育下一代小组。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做“四有”新人 (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遵纪守法,继承和发扬北大荒精神的教育活动。
老干部文体活动:
1983年以来,先后建立10个老干部活动室,备有台球、麻将,扑克、象棋,中心活动室还备有门球,乒乓球台等。定期组织老干部学习、开会和开展娱乐比赛活动。农场建立了老干部乒乓球队、象棋队、门球队和台球队。乒乓球已于1987年至1989年参加管局赛中,获得“三连冠”,捧回了“长寿杯”,象棋队获得第3名。门球队于1988年组建,1990年进入管局甲级队行列。
历 年 离 退 休 干 部 统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