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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特赦罪犯

第六节 特赦罪犯


    
  根据党中央对确实改恶从善的罪犯实行特赦的决定,以及省委、地委的指示精神,1959年9月15日,农场以党委常委为核心,成立了特赦工作领导小组,由1名常委(场长)亲自抓,并在各科室抽调了18名人员组成特赦工作办公室,各大队以支部书记为领导成立了特赦工作小组。1959年9月28日,召开了首批特赦罪犯大会,赦出8人,是年11月25日,第二批又赦出57人,两次共计65人,其中反革命35人,5年以下20人,5年以上19人,刑事犯26人,其中5年以下15人,5年以上11人。
  一、特赦中的具体做法
  特赦工作一开始,就组织专职干部及分场管教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对工作做了具体布署,切实做到了稳、准,采取“逐个审查,集体评议,层层负责,严守三关,不漏、错一名罪犯”的做法,并且大搞协作,大走群众路线,人人动手,做到了“四结合”,即上下级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武警与场相结合,部门与部门相结合。
  材料整理基于逐年摸底和各个时期政治运动以及冬训评比考核材料的积累。每个分场除有犯人档案袋外,还另有一个随时记录其好坏表观的小档案,从这些材料中,分思想、劳动两方面加以系统归纳,共整理出172份材料。经过反复排队,多次研究,由宽到窄,根据改恶从善的表现进行审查,逐步缩小排队范围,最后确定特赦对象167人,经过详审,上报151人。
  二、特赦中的政治思想教育
  特赦令公布之前,批判了犯人中存在的盼大赦的错误幻想,使犯人初步认识到只有认罪服法才有前途。党中央特赦令的公布和《人民日报》社论的发表,在犯人中普遍出现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政策的高潮。处于国庆前夕的首批特赦大会,因时间关系,没有把声势搞的过多,采取分场宣布名单,总场统一作广播报告的形式,再加上首批只特赦8人,在少数犯人中出现了反改造行为,场里迅速采取措施,开展了必要的思想教育工作。第二批特赦就扩大了影响,首先向犯人宣布要召开特赦大会,并号召犯人向大会作献礼。开会当天早上,各大队打着彩旗,扭着秧歌,扛着“改恶从善,前途光明”的巨幅横额标语。会场布置得庄严隆重,大会上刘支队长做了《为了改恶从善走向新生而努力》的报告,由杨科长宣布57名特赦罪犯名单,嫩江县人民法院张院长,县人委委员工商联赵主任代表各界人民讲了话,犯人家属李文英、朱桂华,被赦者霍祖荣、曹元展、程玉岐分别发了言,李科长做了大会总结报告。
  第二批特赦,对犯人影响很大。罪犯赖方于说:“过去,我就认为政府对我判罪过重,调来北大荒,非死在这不可。特赦大会体现了政府对犯人的关怀,改造中有一点成绩,政府都给予记载,我深深地认识到我不是受罪,问题是我没认罪”。罪犯翁公月还自动向政府交出了准备已久的自杀工具,并且哭着对管教员说:“我过去的想法完全错了,我想我出不去劳改队了,晚死不如早死,经过政府对罪犯的特赦,我找到了方向。今后我只要安心改造,积极劳动,就能有光明前途。所以,我不想死了”。
  特赦后,犯人劳动更加积极,提高了劳动效率。八分场脱麻籽原150人日脱10吨,突增25吨。原40人夜班脱扬小麦360包,增加60多包。二分场犯人提出用泥滚子压场来解决石滚子不足的建议,采纳后提高工效3倍,并开展了收工背粮运动,仅30人收工一趟就运回大豆4000斤左右,相当于1台大车1天的运输。直属队犯人在开山采石中提出“热钎破土法”的建议,经使用提高工效20多倍。特赦大会后,犯人的出勤率达99.6%,个别分场达100%。
  从1955年到1963年1月,经上级批准特赦罪犯共计13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