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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改时期驻军

第二节 劳改时期驻军


   
  1955年,犯人进场后,由嫩江县驻军3703部队部分官兵执行看押任务。为了便于执行看押任务和对部队的领导,经上级决定该部队于1958年12月改编为黑龙江省公安厅武装警察总队某支队第四、五中队。1962年,又将武警恢复为中国民人解放军3392部队,1968年,与黑龙江省驻沈阳市独立团换防。1969年,犯人调走,部队随之撤离。
  1984年11月,嫩江农场复归劳改系统,随犯人由建边农场调入驻黑龙江省23军的一个连,驻场执行看押任务。1935年4月,该连调走,由农场组建的武装小分队接替看押,直至1985年12月26日劳改队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