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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兵工作

第三节 民兵工作


  
  一、工作概况
  建场初期属劳改系统,除犯人外,职工很少,干部80%是转业官兵,再加上农场又驻有看押部队,所以,没有建立民兵组织。本场民兵队伍的发展和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
  1、初建阶段(1964—1966)
  1964年,成立武装部,配备专职干部,开展民兵工作,根据当时农场的具体情况,把各分场和机关的大多数干部编入民兵组织,共有民兵123人,年节期间负责保卫工作,值班值宿,巡逻监视,有时协助看押部队堵截追捕逃犯等。1965年,按照嫩江县武装部的指示,进一步抓了民兵工作中的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调整民兵组织,建立制度,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大讲突出政治和“五好”民兵的竞赛等活动。1966年起,进行民兵军事训练。
  2、扩建阶段(1967—1984)
  1967年,组建嫩江农场48兵团,下设2个营,10个连(其中步兵连6个,机枪连2个,炮连2个),编入民兵总数1802人。1979年,对越反击战时期,紧急战备,嫩江农场组建朝阳师炮兵团,团长汪玉庭,副团长赵文福,副政委马国良,参谋长张庆康,政治部主任李太彬,后勤处长李广才。下设4个营,13个连队,全场共编入基干民兵1,547人。1983年,从战备工作出发,经上级军事部门决定,嫩江农场应急补充兵员344人,组成步兵营,下设3个连,10个排,战时补充到守备19团(八里桥)部队。1983年6月,由黑龙江省军区、黑河军分区、省农垦总局和九三农管局武装部对应急兵员进行一次点练,是年9月11日,又在原定编制内抽调141人进行了一次实际演练,均受到上级首长好评。1983年,被九三农管局评为先进武装部。
  3、调整阶段(1985一1989)
  1985年,根据中央(1985)22号文件精神,以“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十六字方针”为原则,对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依照“有多少可编多少”的指示,1989年,我场基干民兵350人,普通民兵1024人,调整压缩后,在民兵中进行了政治教育和国防知识教育,使广大民兵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同时利用农闲季节,组织民兵进行军事训练,尤其是对预备役民兵的训练。本着“组织民兵干四化,围绕四化办民兵”的原则,在民兵中广泛开展了“学雷锋,做好事”、科技之冬、以劳养武、扶贫和创先进、争优秀等活动。组织民兵植树造林、修路、抢种抢收,护秋保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等,有意识的、成建制的使用民兵,充分调动广大民兵的积极性,在农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在完成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做出了贡献。
  二、军事训练
  军事训练以沈阳军区下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为准则,主要训练科目:队列、兵器知识、射击学理、战术等。先进行单科训练。训练科目全部结束后,进行总考核,合格者发给训练合格证书。
               历年民兵军事训练一览表



  三、军事会操
  1976年,九三农管局武装部举办第一届民兵军事会操,场代表队获对空射击第三名;1979年,第二届军事会操,获投弹组第二名;1983年第三届军事会操,在8个项目中获队列、轻机枪射击、60炮简便射击三项第二名,获多种武器射击和军械员业务竞赛二项第二名,在参加比赛的10个单位中场代表队获总评第二名;1987年,第四届军事会操,在参加比赛的11个单位中,场代表队获第四名。
  四、武器装备
  1979年春,根据当时战备需要,经上级批准,由嫩江县武装部和九三农管局武装部拨给本场民兵一部分武器。
  1979年至1982年,将武器下发到各基层单位,由个人使用,单位集中保管,1982年末,为了加强武器管理,将全部武器上交场武装部,建立起385平方米的武器库和33平方米的警卫室,有11名警卫人员,先后抽调胡玉先、阎国臣、高兴臣等负责。警卫室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由于全体警卫人员责任心强,警惕性高,没有发生任何问题,1984年被管局武装部授予“红旗库”,1986年被省农垦总局武装部授予“先进警卫室”,从1982年到1987年,连续被评为本场先进单位。1988年4月9日,武器全部上交九三农管局武器库集中统一保管,场弹药库撤销。
            武 器 配 备 一 览 表



             历年民兵组织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