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兵役 一、征兵
1965年至1989年,除了1967、1970、1972、1977、1988计5年没有征兵任务外,本场征兵20批,总人数324人。
在征兵工作中,历年都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应征青年涌跃报名。场武装部严把文化、身体素质、政审关,将优秀的子弟输送到部队,保证兵员质量。1986年,由部队来征兵改为地方自征自送后,场武装部更加强了对征兵工作的领导。1987年,本场被评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和九三农管局征兵工作先进单位。1989年,征兵22人,没有一个被退回,新兵入伍后安心服役,多次受到连、营、团的嘉奖,同年6月北京发生动乱,有6人执行戒严任务,其中2人在戒严期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臧立杰烈士被授予 “共和国卫士”称号。
历年征兵情况统计表
注:表内划零的年度,本场没有征兵任务。
二、预备役
从1982年开始,对1980年以前的退伍军人进行预备役登记,随之每年都在民兵组织调整中同时进行预备役统计工作。截止1989年,经批准年令在35岁以下的140名退役军人依法服预备役。其中技术兵6人,普通兵种78人。
三、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场党委对回场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根据农场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本人特点,都给予妥善的安置。全场现有复员、转业、退伍军人830余人,占全场职工总数的13.4%,其中科技人员92人,干部215人。他们在各条战线保持和发扬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为农场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