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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口构成

第七篇 社会

第一章 人口

第一节 人口构成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场共有4122户,14,180人。其中男性7,320人,占总人口的51.6%,女性6,860人,占总人口的48.3%。性比例女性为100,男性为106.7。全场13个民族中以汉族人口为最多,达13,616人,占总人口的96.02%;其他少数民族总人口为564人,占总人口的3.98%。
  1990年全场职工为5,859人,其中固定职工4,673人,合同工1,155人,临时工31人,女职工1,840人;农业工人3,814人,林业工人61人,工业工人744人,基建工人160人,服务人员34人,渔业4人,商业65人,医护96人,教员826人,工程技术人员82人,干部 706人。
             1990年全场文化程度构成表



  1990年人口密度全场为每千方公里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