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三岗农场场界协议书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三岗农场场界协议书
三岗农场于1958年5月16日进行场间土地规划工作,由北安劳改分局技术室给以技术协助,与相邻土地收用者(兄弟农场)协商划定场界,因目前春耕生产较忙,即分别进行场界划定协商工作,具体场界协议如后:
一、场界的划分
1、甲—乙:是农场的西南部,与国有林地相连,界线长约 27,000公尺(初步设计长为23,550公尺)。
2、乙—丙:是农场的西北部,以老虎沟为界,与地方国营嫩江农场相邻,界线长约26,500公尺(初步设计长29,600公尺)。
3、丙—丁:是农场的东北部,以科洛河为界,与地方国营科洛河农场相接,界线长约10,500公尺(初步设计长19,900公尺)。
4、丁—甲:是农场的东南部,以小岔八气沟为界,与地方国营虎山农场相连,界线长约40,500公尺(初步设计长为40,600公尺)。
全场场界长约104,500公尺,全场土地面积附于场间规划说明书中(初步设计全场场界设计长为113,650公尺)。
二、场区内的土地
由三岗农场充分而合理的开发利用。
三、虎山农场与三岗农场共用之三虎水库
虎山农场与三岗农场共用之三虎水库(未来的)由两农场各提出利用意见,省劳改局根据流域规划要求确定三虎水库的管理与使用权。水库之水产权,归三岗农场经营利用。
四、三岗农场与嫩江农场共用之老虎水库
三岗农场与嫩江农场共用之老虎水库,按利用方便、开发水田有利的原则,由省劳改局划定管理使用范围。水库之水产权归嫩江农场经营利用,以上协议内容各土地利用者均无意见。
参加场界协议代表: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三岗农场场长 张希英印
杜廷钧印
方仲奎印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虎山农场场长 吴玲印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嫩江农场场长 侯凤岐印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科洛河农场场长 刘士学印
北安劳改分局技术室 胡蔚印
蔡兴荣印
一九五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