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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三岗农场场界协议书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三岗农场场界协议书


 
  三岗农场于1958年5月16日进行场间土地规划工作,由北安劳改分局技术室给以技术协助,与相邻土地收用者(兄弟农场)协商划定场界,因目前春耕生产较忙,即分别进行场界划定协商工作,具体场界协议如后:
  一、场界的划分
  1、甲—乙:是农场的西南部,与国有林地相连,界线长约 27,000公尺(初步设计长为23,550公尺)。
  2、乙—丙:是农场的西北部,以老虎沟为界,与地方国营嫩江农场相邻,界线长约26,500公尺(初步设计长29,600公尺)。
  3、丙—丁:是农场的东北部,以科洛河为界,与地方国营科洛河农场相接,界线长约10,500公尺(初步设计长19,900公尺)。
  4、丁—甲:是农场的东南部,以小岔八气沟为界,与地方国营虎山农场相连,界线长约40,500公尺(初步设计长为40,600公尺)。
  全场场界长约104,500公尺,全场土地面积附于场间规划说明书中(初步设计全场场界设计长为113,650公尺)。
  二、场区内的土地
  由三岗农场充分而合理的开发利用。
  三、虎山农场与三岗农场共用之三虎水库
  虎山农场与三岗农场共用之三虎水库(未来的)由两农场各提出利用意见,省劳改局根据流域规划要求确定三虎水库的管理与使用权。水库之水产权,归三岗农场经营利用。
  四、三岗农场与嫩江农场共用之老虎水库
  三岗农场与嫩江农场共用之老虎水库,按利用方便、开发水田有利的原则,由省劳改局划定管理使用范围。水库之水产权归嫩江农场经营利用,以上协议内容各土地利用者均无意见。
  参加场界协议代表: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三岗农场场长  张希英印
                  杜廷钧印
                  方仲奎印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虎山农场场长  吴玲印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嫩江农场场长  侯凤岐印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科洛河农场场长 刘士学印
  北安劳改分局技术室       胡蔚印
                  蔡兴荣印
                             一九五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