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凡例

凡例

凡例

凡例


一、本志采用“以类系事”、“横排竖写”所志书体例特点,彰明各项内容的起始、沿革和现状,以利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查寻利用。
  二、行文按照黑志办(1984)6 号文件《县志行文规定》所要求的规格和版式,一律采用语体文编写。
  三、本志上限自1955年本场创建之日起,下限至1985年止。
  四、篇目设计以编、章、节(节下根据需要列目)的结构形式编排。设有概述,经济、政治、政法、科教、文卫、人物、社会、附录等共九编五十一章一百七十节。
  五、书中图表序号均以章序编排。如:第二章第三张插图,则为:图3 —1 ;第四章第五张表则为表4 —5 ……以此类推。
  六、原门鲁河、柏根里两场分治时期由于时间较短,且资料不全,未予分别记述。其有关内容散见于各专业志之中。
  七、《大事记》采用记事本未体编写,排在全书之冠,意在提纲契领。其中记述了一些各志中不足以设章节的内容。
  八、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各级档案馆(室)以及各类期刊书报和部分口碑资料,限于篇幅,除个别难以查询的资料加注外,其余均未一一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