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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 构 沿 革

第一节 机 构 沿 革


1955年12月,黑龙江省公安厅转发劳改局《关于1956年集中施拉机开荒的实施方案》确定省劳改局开荒大队下设嫩江、北安,佳木斯地区开荒队。嫩江开荒队设在嫩江县,队长袁克让(场级)。
  1956年4月,嫩地区劳改局开荒队组建完毕,分设若干机耕小队赴各新建场执行开荒任务。其中第六、七小队分别进驻本场前身——门鲁河、柏根里农场。第六小队负责人李峰,将万富;第七小队负责人庞少先、牟文斌。当时驻场机耕队建置隶属嫩江地区劳改局领导,行政事务由所在场负责。
  1957年末,开荒队管理权移交所在场直接领导。
  1959年,门、柏两场合并后,总场成立机务科,李峰任副科长,曾斌、何庆铮担任机务技术员。
  1960年,机构调整,撤销机务科编制,原机务科与生产科合并称生产办公室。
  1962年,组建机电科(设在修配厂),副科长李峰,技术员闵云山。
  1964年,机电科再次与生产科合并。科长刘金和,副科长李峰,技术员闵云山、王诚实。
  1965年,总场取消机务机构,原业务副科长调任修配厂厂长。机务管理下放到分场,每分场配一名技术员,没有技术员的设一名机务干事,主抓机务工作。
  1966——1971年,机务工作由场“革命委员会”生产组领导,组长刘忠喜,技术员尚延权、韩杏茹。
  1972年,重新组建机电科,王宇忠任副科长,技术员齐惠忠、沈庆怀。1974年,闵云山调回机电科任技术员。
  1976年,王宇忠任科长,技术员闵云山、阎贵绂、沈庆怀。
  1977年,机电科合并为农林科。
  1979年,复称机电科,副科长滕广录,技术员闵云山,李树田。
  1983年,副科长滕广录,主持机电科全面工作,副科长李树田,技术员闵云山、陈万林、李甫。
  1984年末,本场隶属省司法厅劳改局,农业、农机、林业三科合并。科长杨德权,机务技术员陈万林、张国军、李甫。
  1985年,科长杨德权,副科长闵云山,技术员赵学军、陈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