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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体制沿革

第二节 管理体制沿革


建场初期没有专门的林业管理机构,各项林业生产均由场长统一部置,生产科具体负责。
  1957年本场始设由分场管理的苗圃。到1962年末,名小苗圃累计育苗面积27公顷。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管理体制解体,直到1973年,本场才恢复各分场苗圃建设。
  总场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林业工作,分场成立了专业林业队,负责育苗、造林和幼林抚育管理,并规定各分场专业队不少于15人,直属队不少于20人。
  1975年10月,为加强林业专业化领导,加强加快林业发展速度,本场对苗木培育实行集中管理。场直属苗圃由水田站迁出现址,成立连队级中心苗圃,业务仍隶属生产科负责。苗圃指导员由赵玉玺担任,张修权任队长。
  1977年,省农场总局提出:“一年准备、二年决战,三年实现林网化”的口号,要求场农林科配齐领导和林业技术人员,农牧连队按职工人数2 甲。比例建立林业班,并将中心苗圃改为林业管理站(科级)。场林业管理站负责全场山林,人工林资源管理、保护、抚育、更新和利用。组织采种、育苗、繁殖良种、植树造林、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林,业技术培训、贯彻有关林业政策等。
  1980年,本场成立了独立工作的林业科,孙福生任副科长,温田昌任技术员。
  1982年,总场成立了缘化委员会,领导全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缘化委员会主任由副场长何惠春担任,副主任3 名,委员7 名。
  1983年4 月18日,经九三管局批准,本场中心苗圃改为林场建制与苗圃公署办公,科长辛兆祥任支部书记,副科长孙福生任场长。
  1984年1 月,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林业生产机构转化为经济实体,林场建制改为林业公司,支部书记、经理辛兆祥,副经理孙福生。
  1985年,王子君任林业公司支书记、刘德玺任经理,配有一名技术员,4 名专职营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