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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四章 基本建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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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是农场生产经营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自建场至八十年代初,基本建设属于—国家对农场投资的重要项目,做为完成基建投资的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不计产值和盈亏。1981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基建施工单位逐步成为经营性企业型单位。
  基本建设工程主要指农田水利和房屋建筑两大类。农田水利工程包括:治涝、灌溉、防洪三项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包括生产性建筑和非生产性建筑,
  本场职工住房的基本形式是公建、公有、私住。房屋结构,建场初期全部为土木结构的草房。建筑原则是:“因陋就简”,保暖、保安全、保三至五年不坏。六十年代始向砖瓦化发展。到八十年代,已全部实现砖瓦化。并由火炕火墙向集中供暖和家庭土暖气方向发展。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预算内投资逐年减少,农垦系统内以场自筹资金逐年增加。农业方面的基本建设以购置更新设备为主,工程方面基本建设重点以工业和非生产性建设为主。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改善。
  建场30年来,基建工人通过艰苦奋斗,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土洋结合到科学施工,逐步改变着农场的面貌。为发展生产,丰富生活,创造了较好的物质条件服务。到1985年,总场新型农业小城镇建设已初具规模。所属25个生产队(居民点)全部成为农业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