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5年9月12日始,首批建场政法干部按着省公安厅部署,带领部分犯人陆续由嫩江县城出发,渡科洛河,沿“拉荒道”到达指定场区。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在荒原上踏查建点,为1956年犯人大批进场进行大规模基建、开荒做准备工作。当时原门鲁河、柏根里两场的基建工作分别由才有山和孙天彩具体负责,施工技术人员则由劳改犯人中选出懂业务的人员担任。 1956年夏,根据建场工作的需要,门、柏两场基本建设职能机构——基建科先后成立。才有山任门鲁河基建科长;孙天彩、孙喜顺任柏根里基建科长。是年12月21日,农场公布干部编制,基建科除两名科长外,还配备了计划统计(刘文显、郝维荣),材料员(孙洪义,费洪云),施工员(李冀、赵光辉),下设专业基建中队,中队长李福祥、徐茂恒、何金玉,中队副王恩久、王云、吕林庚等。两场都设有基建设计室。基建队伍也由原来的几十人,发展到几百人乃至千余人。1956年基建开荒交替进行到年底,一个五业齐全的新型劳改企业,已经在一片荒原上掘起。尤其在基建方面,为农垦事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1959年门、柏两场合并后,成立一个专事基建、后勤工作的直属队。1961年直属队、修配厂、加工厂合并为直属大队。1962年又成立独立的直属基建中队。1963年,尹宗秀担任直属中队指导员,李忠贞、张云担任中队长,王庆泉担任施工员。基建业务指导由场技术室负责,董卫芝任科长。
1966—1967年,根据上级部署,总场由场长刘玉珊牵头,成立了临时土地规划小组,从劳改农场实际出发,根据合理经营的要求,推行耕地轮作制,进行居民点、道路、农作比例、田块划分以及畜群等全面定型规划工作。但因后期“文化大革命”运动影响告停。
1972年,分连建点时,又恢复了直属大队建制,下辖四个连队,其中一连为基建连,指导员刘阴山,同时成立了水利队,队长何双。基建业务归供销科由一名专职干部负责。
1974年2月,本场按照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关于成立场级基本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精神,组建了基建大队。1975年4月,任命腾好敏为基建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董卫芝;副大队长吕亚芹兼总支副书记。6月,场成立农田基本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称为农建办,主任由赵洪臣担任。技术员郑和琪,工作人员6人。9月,参加省北部引嫩工程建设的嫩北工程大队完成任务归场后,一部分人员分配到基建队,使基建队伍迅速扩大,编制又重新进行了调整。才有山任党总支书记兼革委会主任;白忠和、牛凤,赵洪臣任副书记、副主任 10月,正式启用党总支公章。 1976年,第一砖瓦厂建成投产,与基建队砖厂合并。撤消基建大队建制,所属基建队划归直属大队管辖。业务由农建办指导。
是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成立基本建设十年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建办),主任由农建办主任赵洪臣兼任,工作人员9人。
1979年农建办改称基建科。1月,九三局任命刘国良为基建副科长(4月调任供销科长)。
1982年5月,九三局通知启用场土地管理办公室公章,该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原基建科长赵洪臣任主任,技术员郑和琪提任副主任,于文礼负责具体工作。
1984年1月,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基建科,成立了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基建公司。满作凡任党总支书记;赵洪臣任经理、郑和琪任副经理。公司下辖基建队、砖瓦厂、制材厂、筑路队等,基建队党支部书记张立敏,队长文立东。
1985年,原基建公司党总支书记满作凡,经理赵洪臣,基建队党支部书记张立敏等任调研员。姜学文任总支书记兼经理,李道公、郑和琪任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