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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给水·供暖工程

第五节 给水·供暖工程


一、给水工程
  建场时,生活用水非常困难。原门鲁河建场人员在日本侵略者开拓团遗址发现一口枯—井,他们就食用表层水,下有冰层,凿开后水质绿色,恶臭难闻,掏干后发现在被蚀烂的枪支,钢盔等遗物。分场建点没打井时,大都饮用自然河沟水。伙房炊事员用盆取水,不时有小鱼游入,人们称之为“鱼汤”。
  1956年两场打水井20多眼,用辘轳吸水。但因深度不够,多为地表水,水质极差。
  六十年代末,场区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急剧增加,生产和生活用水十分紧张。每单位都设有专门畜力水车,逐户送水。由于水中缺少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造成地方病流行,尤其儿童大骨节病非常严重。据1975年统计,仅四分场就有163名儿童患病,个别家长将孩子送往外地,大部份职工不安心在农场扎根。为解决水质问题。1973年总场成立了专门机构,设有改水办公室,杨和任主任,抽调一名专职医务人从事水改和大骨节病防治研究工作。具体措施一是药物防治,二是打深水井或机井,到1985年,全场共有深水机井25处,并先后建起水塔水楼。并开始筹制自来水工程。八十年代起,大骨节患病率急剧减少,据1985年调查此病基本根除。
  二、供暖工程
  建场前期,一律采取火墙、火炉、火炕供暖,七十年代初才由总场先行使用燃煤锅炉供暖。到1985年场部地区的机关、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建起锅炉房6个,连队办公室普遍改用小锅炉供暖,相当一部分职工家属安装了土暖气,并有普及之势。火炉、火墙供暖的形式将被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