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六章 物资志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物资供应工作由场长直接领导,经理科具体负责。当时全场仅一栋土坯拉哈造简易仓库,一名保管员。
1957年,经理科改称供应科。
1958年,物资供应、计划、财务、统计、生产等科室合并为生产办公室,何文杰、董卫芝等任副主任。
1963年成立供销科,管玉宝、王景隆任副科长。康学祥任会计,设有粮食员,物资劳保、保管员、采购员等,初步创立了比较完整的管理机构。
1964年,满作凡任副科长。
1965年,李双成任副科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物资机构被撤销,其业务由当时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后勤组领导。
1973年,恢复供销科建制,满作凡、丁义任副科长。
1976年,李春城任副科长。
1977年,根据九三管理局指示,为加强专业职能作用,原供销科分为物资、粮贸、商业三个科室,合署办公,李春成任科长,兼管物资工作,物资库具体工作由高延江负责。同年9 月,正式启用“嫩北农场物资科”公章。
1979年,物资科与物资库合署办公,李春成任科长,谷连成任副科长。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和完善。财会,计划,分拨,保管员,采购员等行政管理人员已达20多人。到1980年,物资科及大车工作人员(包括汽车驾驶员、警卫等)增加到59人之多。
1984年,范国武任科长,滕广录任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