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三节 干部管理
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干部的使用与配备、选拔与培养和思想理论教育三个方面。
建场初期,副场级以上干部由省公安厅任免,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劳改局任免,队级干部由场自行管理。1966年,是本场干部队伍迅速发展壮大的一年。劳改系统、政府机关、财贸、建设等部门以及部队转业军官等从四面八方调入本场。其中转业军人占干部总数的 70%,地方干部占30%。是年底,各级党政机构纷纷组建,随之出现了机构臃仲,人浮于事等问题。1957年末,根据中央八大二次会议精神和上级指示,省公安厅劳改局为更好地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国家开支,要求所属劳改农场本着加强改造犯人,实行企业经营和锻炼改造干部两不偏废的精神,采取措施,大力精减非生产人员,使多余干部回到生产中去,参加体力劳动,为国家创造财富。
一、精简整编的基本要求,原则上实行总场,分场二级管理。生产中队(连队)直接领导生产、参加生产,大部分科室合并或撤消。总场设党委办、场长办、秘书科和管教科。要求分场机构必须精干,设3—4名干事,分管生产、统计、管教等,在分场场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精简后干部配备比例,行政管。理人员占犯人总数的3%左右(包括中队半脱产干部)。中队干部必须参加生产,领导生产,保证全年一半以上时间参加体力劳动。
三、总场和分场下设的非生产人员必须有一定时间参加劳动。管理员,保管员,机务、畜牧、生产技术员,统计及核算员一般可不设专职人员,应由不脱产干部兼任。
四、非生产人员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全年必保50个劳动日以上参加体力劳动。兼职干部每天平均工作时间2—4小时(全年612—1224小时),其余时间参加劳动。
五、各级各类技术干部全部不脱离生产,深入基层单位直接参加生产,在实际劳动中进行技术指导,每人每月不少于20天。为便于工作,每月可抽出1—6天做计划总结。
全场整编精简中,有90余名,干部下放到基层单位直接参加生产劳动。并制定了“一走出、二遵守、三同、四包、五到月”的具体规定。
干部管理逐步趋于正规化。如原柏根里农场制定了12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保密制度;防火制度;请假制度;卫生制度;招待住宿制度;使用公章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农工工作制度等)。
此外,为了加强党的监察工作,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实施,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巩固党的团结,中共嫩江县委监察委员会于1956年底在本场始设兼职监察员。门、柏两场分别由邢国权、孙瑞学担任。1962年始陶凤鸣担任专职监察员,当时监察工作的重点打击对象是:
1、反对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行为。
2、反对弃虚作假,欺骗隐瞒行为。
3、反对贪污盗窃、腐化堕落违法乱纪行为。
4、反对破坏党的团结.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争权夺利行为。
5、工作失职、损失浪费行为。
除总场设一名专职监察员外,分场支部委员中均设有一名专职监察员,每月以书面或口头向场党委汇报一次工作。监察工作的原则是“严肃谨慎,分别对待”,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达到教育干部的目的。
1959年,农场下放嫩江县管辖。场级干部由嫩江地委任免,副科级干部嫩江县委任免。同时,为适应“大跃进”需要,机构设置随之增加。1960年再次精减。原政工口17人,减到10人;行政口52人,减到43人。将生产、畜牧、农机、工业办等4科室合并组成生产办公室联合办公。
1960年11月,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先后发表和制定了“十二条”、“六十条”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政策,为国营农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1961年,本场隶属关系收归省公安厅劳改局管辖,全场设有三室(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生产办公室),四科(管教科、就业科、计财科、粮食科),七个分场,一个畜牧场,二个直属队,二十二个中队以及卫生所、派出所、法庭,中心小学等共配备干部287名。其中场级干部8名,副主任2名,副科级5名,分场支部书记7名,分场长15名,政工干部11名,生产干部24名,财会16名,统计12名,计划。供销各1名,行政干部36名,事务管理13名,其它干部156名。上述干部中党员109名,团员9名。部队转业干部66名,公安系统的55名,地方党政群团调入的29名。
在干部管理上,开始纠正“大跃进”期间遗留的不良作风。广泛组织干部学习中共中央1月27日下发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内容如下:
三大纪律:
1、一切从实际出发。
2、正确执行政策。
3、实行民主集中制。
八项注意:
1、同劳动、同食堂。
2、待人和气。
3、办事公道。
4、买卖公平。
5、如实汇报情况。
6、提高政治水平。
7、工作要同群众商量。
8、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1962年,党中央决定加强对国民经济建设,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我场在“增产节约,精兵简政、调整体制,充实基层’具体措施指导下。一方面调整了发展农业经济格局,一方面调整了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使之适应生产形势的需要。是年末,实行支队、中队两级管理。大队属于支队派出机构。支队(总场)按三类分子的8—9%配备了干部。设置一处(政治处)一室(行政办公室)三科(管教科、财计科、生产科),共配备31名干部。压缩17名干部充实基层单位。7个分场,24个生产队配备252名干部,编余13名全部回产。
1963年,为加强支队工作,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支队、大队、中队三级管理核算管理体制。实行政治改造、生产行政两条线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干部职责任务划分如下:
一、支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支队长、政委分工责任制。
1、支队党委必须对支队全面负责,进行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
2、根据上级党委和行政领导机关布置的政治与生产任务,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和实现计划的原则措施。
3、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检查指导工作执行情况。
5、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
二、政治委员在党委领导下,对国家和支队党委负责,主管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干部执行政策情况,领导支队的政治理论、时事政策与业务文化学习。
三、支队长在支队党委领导下,对国家和党委负责,负责生产与行政工作。
支队干部配备:机关配备58名干部(包括正副政委、正副支队长)。其中政治改造线(政治处、干部管理教育科、侦察科、狱政科。工资科)配备25名,生产行政线(行政办、生产科、机电科、财计科、供销科、卫生科)配备29名。七个大队配备109名,22个中队配备116名,畜牧场、加工厂、修配厂、牲畜防疫站、卫生院、直属队、驻嫩江办事处、气象站、放映队、学校等13个直属单位共配备52名干部。
1966年2月,根据上级关于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指示,场党委制定了《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五年计划》。同时制定4条措施:1、提高全党对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认识,不断加强对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2、坚持毛主席提出的“五个条件”;3、在日常工作中对后备力量实行“代、交、帮”进行具体培养;4、把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原党政领导机构被迫停止工作。主要领导被揪斗、打倒或靠边站。干部管理处于混乱状态。1967年2月,本场实行军管,接受省劳改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地区劳改分局军管组驻场军管小组领导。1968年4月,由省公安机关军管会批准,成立了“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场级干部由省公安机关军管会任免,分场级干部由地区劳改分局军管会任免。是年8月1日,本场下放给嫩江县革委会领导。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革”运动中,不少干部蒙受了不白之冤。截止1969年10月中旬,全场清理出各种“阶级敌人”48人。其中“三持一判”28人。“地富反坏右”2人,“现行反革命”12人,刑事犯罪6人;各种“敌特嫌疑分子”19人;15名科大队级干部被揪斗,42名一般干部“靠边站”。
1971年始,被打倒的干部,陆续“解放”,从新工作。1972年隶属省农场管理局后,干部管理逐步加强。到1973年,全场干部总数达367人,其中55岁以上的144人,占干部总数的39.2%。按接班人“五个条件“和“和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提拔一批2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其中党委常委1名,副指导员1名,团委副书记1名,学校领导4名,科室和分场副主任20名。生产连队提拔30岁以下的指导员3名,25岁以下的副指导员11名,第一副队长3名,副队长35名。
农场革委会副主任以上干部,由省革委生产指挥部任免;分场副主任和正副科级干部,由省农场管理局任免;连队指导员、连长、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由黑河农场分局任免;其他干部由场自行管理。
1976年九三农场管理局成立后,按照省委和省农场总局党委关于各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书记、场长由省委任免;副场长、工会主席由黑河地委任免;正科级干部由管局党委任免;副科级干部由管局组织部任免;其他干部由场党委任免。
1979年11月,经黑河地区人事局批准,全场“以工代干”人员转正定级518人,其中行政干部387人;教师113人;医务人员6工人,畜牧技术员工7人;其他技术员3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党中央提出的逐步实现各级领导干部“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到1983年为止,考核晋升了总农艺师1名,总会计师1名,会计师5名,统计师2名,助理会计师8名,农业技师3名,畜牧技师2名,兽医技师1名,各类技术员89名。
1983年末,进行体制改革,“四权下放”。场处级正职由省农场总局党委任免;副职 (相当于副处级的)由管局党委任免;其他各级干部由场党委管理。
1985年,受权场长任免科级以下行政干部。全场设有农业生产队21个,林业生产队1个,工副业队5个、建筑队1个、汽车队1个,商店10个,学校24所。总场机关科室15个,场直属公司4个。干部547人,“以工代干”193人。其中场级5人,科级72人,卫生专业89人,教员132人,代教115人,科技人员157人,一般干部2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