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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党风党纪教育

第二节 党风党纪教育


1982年起,纪检委协助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顿党风工作。
  一是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在增强党性上下功夫。当年举办了三期党员干部训练班,十多期职工训练班,对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同时,组织全场党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员干部两次剖析本场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例,结合各单位实际进行讨论,加强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是以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基础,结合实际制定“小立法”。抓好制度建设。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了十二项规章制度。如《领导干部食堂就餐制度》、《干部。职工子女择优录用制度》等。仅二十一队党支部就制定了各方面规章制度共24项。
  三是开展了场,队两级领导带头狠煞不正之风的教育。
  四是经常调查党风状况,进行定期的党风大检查。
  1983年3月20日,召开整风工作汇报会议,历时两天。5月27日,场党委成立“清三风”领导小组,场党委书记孔繁旺任组长,纪检委书记浦加林任副组长。
  1985年春,开始进行全面整党工作。农场成立了以纪委为核心的检查组。年初举办了两期党员学习班。选学《邓小平文选》有关内容和中共中央《整党决定》,全场49.9%的党员参加了学习。在提高党员思想觉悟的基础上,场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嫩北农场委员会工作制度》、《增强党性、遵守党纪,端正党风的规定》、《嫩北劳改支队党委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防止新的不正之风的规定》等九个文件。各基层党组织联系实际,又制定了具体立法,定期检查。评比。总结。
  在开展党风教育的同时,重点进行了“三清两查”活动,对全场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偏亲向友,占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赌博,乱砍盗伐,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进行了全面清查处理。共查出用公款请吃请喝161人,2098人次,追回公款629.40元:查处占用公家松木杆做电视杆353根,退款1959.50元,收缴电瓶60个;14人住房超面积,补交了房费。有7名干部退出了商业股份,2名干部主动交回营业执照。对确有严重问题的2名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通过抓党风、促民风,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党风的明显好转、党员干部克已奉公的模范作用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1979年至1985年;受理来信来访234件,100甲。得到了处理。查处党员违纪案件26起,全部结案,其中党内警告6名,严重警告2名,开除党籍1名,行政警告1名,行政记过 2名,行政记大过4名。共收缴违纪赃款18,800.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