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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

第二十五章 行政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


建场之初,总场行政机构只设场长办公室和经理科。场长负责全面工作,经理科统管物资供应、财会统计、后勤等工作。
  1956年4月起,一批批部队转业官兵及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部门和劳改系统调入的干部陆续到场,人员逐渐增多。总场行政增设了基建,财务、统计、畜牧、生产、机务、经理室、行政办等职能科室。
  是年9月,农场贯彻中共“八大”及省委、劳改部门提出的“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办一切事业”、“充实基层,投入生产”、“精减机构,层层下放”等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犯人总数的4—5%配备干部。行政系列只设行政办、生产科,财务科。原柏根农场共196名干部,编余90名(包括政工干部)。仅经理科、统计科、财务科由31人精减到17人。
  1959年2月,经黑河地委批准,原门、柏两场合并,6月,改称嫩北农场,并将管理权限下放给嫩江县。在“整风、生产、管教三不误”精神指导下,总场行政机构再次精减。场长办原12人,减少到8人;财计科原10人,减少到6人;由生产、机务、畜牧、物资、财务、计划、统计、工业等科室组成生产办公室,指导全场工作。
  1962年6月,本场管理权限收归省公安厅劳改局嫩江分局。
  1963年7月11日,根据劳改局指示,农场建立政治改造与生产行政两条线管理机构。行政系列共配备58名干部,其中生产、行政机构配备26名。包括:生产科4名;机电科3名:计财科7名:供销科6名:行政办6名。
  1964年,农场通过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济形势稳步发展。行政机构也进一步加强。当年分配到本场大中专毕业生共19名,全部充实到农业、畜牧、农机、教育等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成为全场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行政机构在革命风暴冲击下,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4月27日,成立“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后,设置了生产组,秘书组、计划农情组、财贸组等行政机构。
  1969年8月1日,本场劳改体制撤消,隶属关系再次下放嫩江县。1971年2月13日上收黑河地区管辖。1972年4月,隶属省农场管理局黑河分局,列入省国营农场系统。这期间,深入贯彻了“抓基层,打基础”的指导方针,加强了各级行政班子的建设。为适应“抓革命,促生产”和“农业学大寨”形势的需要,行政办配备7人,农林科配备3人,畜牧科配备3人,供销科配备6人,计财科配备5人,劳资科配备6人,工副业科配备2人,共32人。总编制79人(含政工人员)占职工总数的0.8%。
  1975年2月,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下设管理局,实现了全省国营农场大统一,本场隶属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随着职工人数的急剧增加,经营规模逐渐扩大。行政机构也随之增编。到1977年,行政科室已设置12个(不含临时机构)。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转变经营机制,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机构应运而生。1984年进行了机构调整,总场机关只保留19个科室(含政工部门),另外组建了种子、林业、建筑工程、生活服务等四个公司。全场编余干部百余名充实生产第一线。
  1984年8月23日,省政府决定本场恢复劳改体制,隶属于省司法厅劳改局管辖。11月,按劳改体制要求,重设了行政机构。
  1985年末,本场重新划归省农场总局九三局管辖。
  1、历年行政机构变化概况表25—1



  2、行政办公室领导更迭
  建场初期,行政办称谓场长办,是场长的办事机构,设副主任,秘书等。1956年柏根里农场行政办副主任于汝俭,秘书张铁梁、王一村。
  1959年门、柏两场合并后,改称行政办。1959至1961年,张孟华、李永祥、武金宝等先后担任行政办主任职务。张铁梁、王一村分别担任政务秘书和事务秘书工作。
  1963年实行“两条线”管理。行政办编制5人,至“文命”前夕,才有山、蔡云诗、王希文等先后担任行政办主任职务。
  “文革”开始后,行政办被撤消。1968年“三结合革委会”成立后,下设秘书组,组长杨新民、关佐军任协理员。
  1972年划归省国营农场管理后,人员编制增加。至1985年末,关佐军、才有山、成东、王清海、丁宪荣、王德才、郭新权等先后担任办公室正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