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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肃反运动

第三十章 政治运动志

第一节 肃反运动


本场肃反运动自1956年10月开始至1957年3月结束。历时6个月,分两个级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1956年10月6日起,首先进行思想发动,肃反动员、审查外调等准备工作。10月8日经中共嫩江县委五人肃反领导核心小组批准,门、柏两场成立肃反领导核心小组,并抽调近20名专、兼职干部正式开展审干模底工作。
  原柏根里农场7个科室3个就业农工大队,共10个行政单位,总人数438人。其中干部200人,工人(包括机耕队和刑满就业农工)238人。参加运动的党员85名,团员61名,群众229。通过审查摸底,摸出肃反重点6名,审干对象25名。
  原门鲁河农场7个科室3个就业农工大队,参加运动干部193名,其中党员109名,团员52名,确定审查对象12名,占被审查总数7.2%,党员审查对象6名,占党员总数5.5%。全场共组织了8个外调小组进行审干外调,先后涉足辽、吉、黑、鲁、翼、苏、浙等7省24个县市。
  第二阶段:自1957年2月至3月,为“交待政策、检举坦白”以及复查定性阶段。
  运动期间,原柏根里农场共收到检举材料36份。复查结果:伪警2人;日伪汉奸1人;国民党兵1人;反动会道门1人;伪满特务1人。坦白交待材料24件,性质为:特务 2人;国民党员1人;还乡团1人;脱离革命队伍3人;贪污2人;交待社会关系7人;隐瞒成份3人;隐瞒年令2人;改名换姓2人;伪保安队2人;伪保长1人,伪会计1人;国民党员2人;封建会道门5人;伪国兵1人。
  复查确定没问题干部155名。根据“七审五不审”原则界限,确定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21人;审干对象10人。其中科级1名,一般干部10名;敌伪军政宪人员5名;敌我不分丧失立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