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改农场时期驻军概况
第三十四章 军事武装志
第一节 劳改农场时期驻军概况
1955年9月至1968年8月,本场是隶属黑龙江省公安厅管辖的对犯人进行劳动改造的公安机关。1965年前,场内驻有看押犯人的武装警察部队。
建场初,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3703部队,在嫩江县部署武装警察大队,称黑龙江省内卫公安五团一营,营长李永学。其一营一连驻山河农场,二连驻原柏根里农场,三连驻原门鲁河农场。
1959年初门、柏两场合并后,于4月8日改编为黑龙江武警部队四支队一大队,第七骑兵中队。中队长马逢春,政治指导员王振发。
1965年3月,根据公安部门布署,劳改犯人布局进行调整,本场在押犯人全部调走,武警部队随之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