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狱政侦察
第五节 狱政侦察
狱政侦察工作是劳改单位重要的管理措施之一。对于防止犯人越狱逃跑、暴动,及时打击抗拒改造、造谣、煽动、破坏等事件的发生,保证改造教育的顺利进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959年门、柏两场合并后,除每大队(分场)配备一名专业侦察干事外,还发动支队、大队、中队三级干部,设三道防线。采取抓专政防止破坏,抓思想,摸情况,摸规律的办法,深入现场搞调查研究。要求每个干部对自己的管辖区的犯人做到“五熟悉”即:熟悉犯人的姓名体貌;熟悉出身历史;熟悉犯人的案情刑期;熟悉犯人的家庭和社会关系;熟悉现实改造表现。单位要求达到“八无”即:无反革命集团分子:无重大破坏;无抗拒改造;无行凶自杀;无盗窃;无纵火,无积案;无工伤事故。
1962年,当美蒋叫嚣反攻大陆时,个别持反动观点的犯人蠢蠢欲动。一些没改造好的犯人伺机变天。是年8月6日,本场破获一起吴林等三人串通在押犯人策划的反革命武装暴乱集团案,有力地打击了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
1963年,根据上级劳改部门指示,本场设置了专门机构——狱政和侦察科(对外称公安分局)。配备了专职侦察干部10名,兼职的3名。在开展对敌斗争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方面,主要进行了如下两项工作:
1、开展了查线工作。抽调8名干部(其中5名科大队干部)。经短训后,对全场四类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共普查了四类人员293人(其中犯人139人,就农工151人,干部3人)。四类人员中与海外有关系的110人(其中有通讯联系的29人);特务组长以上的41人;反动军官以上的58人;县以上伪官吏7人;反动党团骨干37人;反动会道门头子5人;土匪头子6人;现行反革命29人,另有63名属于特务前科。经排队划类,其中侦察对象1人,调查对象11人,考察对象123人,备查对象158人。此外,对侦、调、查、对象采取了经常性的侦察工作。
2、开展了对现行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
同时,加强了全场户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