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幼儿教育
第四节 幼儿教育
本场幼儿教育始自]958年。当时正处于轰轰烈烈的“大跃进”运动中。为适应形势的需要,从总场到分场乃至各生产队,普遍建起了托儿所或幼儿园,儿童入托率达95%以上。一方面解放了妇女劳动力,使更多的家庭妇女走出家庭,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更主要的是使广大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五十年代末,是托儿所,托儿园兴盛时期,曾一度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保育员。
1960年以后,由于遭受连续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经济困难,幼儿教育也受到严重影响,各单位自办的托儿所,幼儿园逐步解散或撤销。
1966年,总场直属大队重新办起了场直托儿所,录用了6名保育员,开设大、小两个班。
进入八十年代,幼儿教育正式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化,农场投入大量资金,扩大了原托儿所的规模,制做了50套桌椅,增添了滑梯,秋千等游设施及大量玩具,还购买了脚踏风琴、手风琴、电子琴,幻灯机,演出服装教具和娱乐用品。保育人员增加到20余名。这座托幼合一的托儿所,隶属于场服务队管辖,由副书记闯赛兼任所长。
1984年,入托儿童达180余名,其中3—7岁儿童(大班)40余名。为便于开展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场投资另改建一座托儿所,将原托儿所装备成专收学龄前儿童的正规化学前班,并按年龄组分为大、中、小三个班,根据《幼儿教育大纲》要求,开设语文,算术、音乐,美工等课程,进行规范化的幼儿教育。
自1982年起,有计划地通过不同渠道输送了5名保育员先后到泰来、哈尔滨、牡丹江等地幼儿教师学校进行学习深造。同时,积极组织保育人员参加管局、总局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轮训以及到外地参观学习等活动。
为开发和培养儿童智力的全面发展,幼儿园根据儿童特点,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全场或教育系统组织的体育运动会和文艺演出会。每逢“五一”、“六一”、“十一” 、“元节”等重大节日的演出活动,幼儿园代表队的节目倍受欢迎。1984年,在参加九三局文艺旦、春调演活动中,本场幼儿园有5个节目被授予优秀节目奖,10余名小演员被评为优秀演员。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周岁。
正规化的幼儿教育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1985年大班升入小学一年级考试中,全班及格率达到100%。平均分数:数学86.6分,其中百分率达93%,最低分为6.2分;语文89分,百分率达28%,最低分为6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