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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展时期 (1949年10月—1966年5月)

第四节 发展时期 (1949年10月—1966年5月)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发展,嫩江农垦事业在五十年代进入了大发展时期。1949年10月东北荣军工作委员会决定将原黑龙江省镇赉县东屏荣军校农场迁至嫩江县伊拉哈,改名为伊拉哈荣军农场。建场日为12月20日。
  1955年1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集贤县三道岗农场的全部人员和机械转移到克山县,在县畜力二农场的基础上扩建克山农场;同年3月正式命名国营克山机械农场。
  1955年以后,为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和发展需要,省公安厅在嫩江、泰来、讷河、甘南、依安等县相继创建了12个劳改农农场。1959年归并为9个农场,在齐齐哈尔成立嫩江劳改分局,局长沙旺。(1972年改制后,多数属于省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1976年分别归属于九三和嫩江两局)。



  注:划“※”农场,均于1970年由于嫩江县划归黑河地区,现属九三农场农管局。
  1958年1月省商业厅分别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供销社马场组建敖林西伯畜牧场 (1960年易名为绿色草原牧场),在齐齐哈尔市郊雅尔赛建立种猪繁殖场(1973年嫩江分局接收后改为嫩红良种场);同年10月在富裕县城东建立东明牧场(1975年同富裕牧场合并)。
  1959年12月,省农业厅接收富裕县良种繁育场,将富裕公社管辖的“七一”、“八一”管理区
  合并,改名为富裕牧场。翌年2月21日为建场日。1960年3月经省委批准,将林甸县红旗公社跃进管理区和四个移民新村合并,组建成全民所有制的巨浪牧场,隶属于农业厅。至此嫩江垦区的农牧场已全部建成,形成了一个拥有几百万亩耕地的垦区。分四个较大的农场群:一是嫩江、讷河县境内的九三地区农场群,二是嫩江县和泰来县境内的劳攻农场群;三是甘南县境内的查哈阳地区农场群,四是安达县境内的萨尔图畜牧场群。
  随着农垦事业的不断发展,东北人民政府和省委为加强领导,对国营农场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进行了几次较大的调整。1949年 4月,在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内成立了机械农场管理处。1950年改为公营农场管理局,嫩江垦区内有2个农场隶属它领导。1951年 8月东北荣军工作委员会与公营农场管理局合并,伊拉哈荣军农场随之并入公营农场管理局。195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领导,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局与省农业厅国营农场管理局合并,改为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归属它领导的在嫩江垦区有 7个农牧场。1957年7月,省委决定,将国营农场管理厅合并到农业厅,改为厅属局。将国营农牧场下放到所在地委领导。1958年,为适应人民公社化的需要,国营农牧场又进一步下放到县领导,变为人民公社。比如:克山农场改为红光人民公社,查哈阳农场同查哈阳乡、平阳乡合并为查哈阳人民公社。1959年7月省委农村工作部决定,将查哈阳、克山、红色草原、哈拉海等大型农牧场收回省农业厅主管。1962年3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九三、查哈阳、红色草原等3个农牧场提格为省农业厅所属的地区国营农场管理局,其辖属的分场,升格为独立农场。同年9月,省农垦厅成立,上述3个管理局改称农垦局。并将克山农场、肇源农场、齐齐哈尔种畜场、和平种畜场定为省厅直属农场。这个体制一直延续到1968年兵团组建的前期。
  附:省农垦厅在嫩江地区3个垦局所属场和直属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