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安农场
四、依安农场
依安农场以当地县名“依安”命名。建于1956年3月,是由原依安看守所农场、铁力支队和乌裕尔河农场合并扩建的,其性质是劳改农场,隶属于省公安厅劳改工作管理局,定名为“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依安农场”,亦称“黑龙江省第四十二劳动管教支队”。1968年1月1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依安农场归属地方依安县,称为“地方国营依安农场”。1972年4月根据省委指示,依安农场划归嫩江分局所属。1984年,按照省委批示,将其归属省司法厅劳改局,1985年末又重归嫩江局。
依安农场位于依安县界内, 东经124°51′~125°31′,北纬47°46′。周围被依安县太东、新屯、向前、三兴、新发和红卫等乡环绕,场域南北长约40公里,东西宽20公里,土地总面积143,200亩,其中耕地面积 85,683亩。有6个农业生产队、1个农业科学实验站和1个水库管理站。总人口6,522人,2,461名职工,1,586户。除汉族外,居住着满、蒙古、回、朝鲜、维吾尔等少数民族60多人,占总人口的1%。
农场地处松嫩平原中部,地势平坦,土质肥沃,水源丰富。嫩江左岸支流乌裕尔河沿东西方向横穿整个场区,将其分割成南北两部分。乌裕尔河北岸三条支流太西河、长兴沟、太平川沟流经场区北部。东部有水库一座,蓄水量230立方米。水库排干渠长15公里,横卧于场区南端。地下水属于河谷潜水类型,水质优良,由东北流向西南,水位高低受乌裕尔河水位涨落影响。冬春两季河水下落,地下水埋深在2米左右,夏秋时节河水上涨,埋深在0.7~0.8米之间。土壤主要是草甸土、黑钙土两种类型,适宜农作物生长。年平均气温1.4℃,平均降水量489毫米,无霜期在125天左右。
建场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但由于地处十年九秋涝的易涝区,加之管理不善等因素,致使建场二十八年中有二十四年亏损。近年来,随着农田基本建设的加强,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大包干”生产责任制的推行,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使农业及其它事业有了发展。1982年摘掉了连续二十余年亏损的帽子,盈利140万元,1983、1984年连续盈利,1985年由于春旱、夏涝自然灾害,全年亏损152.5万元。
农业生产主要种植小麦、大豆、谷子、高粱、玉米、甜菜等作物,1985年全场播种面积85,368亩, 粮豆平均亩产267斤,总产 1,928.8万斤。
现有拖拉机74台,其中履带式43台,推土机6台;联合收割机55台,其中自走式22台,各种型号汽车12台。
建场初期工业生产几乎是空白,现在有造纸厂、粮油加工厂、机械修配厂、制砖厂等小型工业企业,工业产值250万元。
林业、牧业发展比较缓慢。1985年累计造林6,066亩,覆被率仅占4%左右。现有黄牛76头,奶牛159头,羊869只,猪704头,役马125匹。
建场初期全场只有1所小学,3名教职工,80名学生。现已发展到中、小学12所,137教职工,在校学生1,763名。近年来加强了职工教育。1982年11月份,管理局在这里召开了全局职工教育现场会,推广他们的办学经验。1983年2月3日,全国职工教育委员会的《职工教育简报》第六期上,刊登了他们职工教育的经验。
建场初全场只有1个卫生所,2名医务人员。如今已发展到有医院1座,卫生所7个,54名医务人员。
农场场部建在依安县城附近,乌裕尔河北岸。办公机关在场部北端,背靠依安火车站,交通十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