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建设垦区内各级党和行政管理机构是国营农场的综合部门,是农垦企业的领导机关。由于它的特定环境,在农场和管局两级领导机关中,除企业管理机构外,还设有部分国家机构,诸如司法、公安,工商物价管理等部门,具有政企合一的性质。
1948年7月,嫩江垦区的第一个国营农场一一平阳农场组建,场部设在甘南县平阳镇西门里当时农场机关设5个科室,即工务科,经理科、财务科,农业科,人事科。1948年3月,泰来县第一农场组建,场部设在七区新荒屯,行政干部17人,办公机关同宿舍同在一栋房子里。当年没有分设机构,翌年分设了生产股、财务股、场务股。1955年 3月,克山农场在原克山县畜力二农场的基础上扩建,场部设在距克山县城西55公里与讷河县境交界处,管理干部46人,设政工、生产和行政办等职能科室。1956年老莱,音河,依安3个劳改农场相继建成。场部机关设有生产,机务,物资,人事,管教和政治处等科室。
1958~1960年富裕牧场、绿色草原牧场、巨浪牧场和甘南畜牧场相继建成,场部均设立了党办和生产、物资供应的综合科室。1958年至1961年,各场合并到人民公社,按政府部门设立机构。1962年以后各农场先后恢复了国营农垦企业建制,对科室作了相应的调整。这年7月,省农垦厅成立,在嫩江垦区设立了查哈阳农垦局和克山农场等直属独立农场。按省厅的编制要求,垦局下设政治部,含秘书科、组织科、宣传科、干部科,行政和生产部门有农林、畜牧,机务、供销、计财、行政办公室和公安分局,武装部等部门。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原党委和行政机构被打乱,前期,由文革小组支撑权力,1969~1970年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为党政一元化的领导机构。农场革命委员会机关,设政工组、生产组、办事组,下面设分场(生产队)。
1968年7月大批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等地知识青年来到农场,12月原农垦局撤销,组建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查哈阳,克山,音河(后为双河)等场编入生产建设兵团序列。团下设营、连、排、班。团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处下设各业务股。1972年4月,省委批转省生产指挥部党委《关于改革国营农场领导体制》的报告,组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嫩江分局。分局机关分党委和行政两部分,分局领导设正、副书记,正、副局长和视察员,党委部门设综合性的政治处,含组织科,纪检科、宣传科,行政机构设有办公室、产科、计财科、供销科、基建科、工副业科、畜牧科,文卫科、劳资科和公安分处等业务部门。分局机关编制91人(66个事业编制、25个行政编制)配编65人。各农牧场根据场型大小,分别成立了与分局机构相对口的业务科室。场下设营、连、排、班,个别小型农场因没有进知识青年,下面仍然叫生产队。
1976年至1978年嫩江农管局组建初期,机关行政机构有所变化。管局设正、副局长,正、副书记和视察员。党委部门增设了人民武装部、组织处、宣传处、力、公室、群工处,行政部门有文卫处、农林处、工交处、物资处、基建处、经管处、畜牧处、机务处等12个处,机关行政编制95人。
1979年至1981年,嫩江管局的行政机构又有所增加,管局领导中增设了顾问,党委部门增设了机关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机构增设了商业处、粮食处、水利处,卫生处、教育处,农林处内分设了种子公司。机关行政编制增加到105人。
1982年到1983年嫩江管局行政机构设置,按照体制改革的精神,精简了党政部门的机构和人员,加强了企业公司,有一些处,办发展成政企合一的行政型公司。扩大了经销业务,从而使机关由行政型向经营型过渡迈进一步。
1984年嫩江管局根据改革的精神,对机关机构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和调整。管局级领导中增设了“经理”、“三总”和顾问。党委部门有:组织部(含老干部处和人事处)、宣传部,政法委员会,在政府部门中又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局(含物价局),行政部门中实行了政企分开,减少了商业、外贸,粮食,物资、基建、水利,工交等行政处,根据主管的业务工作,改为企业公司,扩大了企业编制,成立了农工商企业公司经理室、生产技术服务公司(含农林、机务、畜牧、水产等)、工交基建公司、商业物资经销公司、外贸公司、中国农垦齐齐哈尔联营公司,以及种子公司、化肥农药公司等企业性公司。管局行政编制由105人、减少到92人,事业编制140人,企业编制增加到224人,总计456人。
到1985年末,按省农场总局批复的管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部(与人事处、编委办合署)、老干部处、宣传部(与统;战部合署)、政策研究室(与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合署)、工会,团委、武装部、办公室(与外事外经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合署)、计划财务处、劳动工资处(与安全生产办公室合署)、教育处(与职工教育办公室合署)、卫生处(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科技处 (与科学技术协会合署)、粮食处、工商行政物价局、农林处(与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农机处(保留农机监理站名义)、畜牧渔业处、工业处(与交通处合署);基建处(与水利处、土地环保办公室合署)、商业处、物资处、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处、检察院、法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编制105人(不含武装部),机关事业编制39人,公安司法事业编制86人。
黑龙江省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机构设置示意图
(198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