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建设
第三节 组织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嫩江管局各级党组织,认真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党的生活和各项制度,开展了“创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1979年管局认真传达贯彻了《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贯彻了黑龙江省委36号文件和省委组织部的115号文件中关于“积极培养、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恢复了非党积极分子登记和考察制度,加强培养和教育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入党手续。1979—1980年间全局共发展新党员466名。1981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既不能停止发展,也绝不可以大发展,只能坚持党员标准适当发展”的要求,全局共发展党员178名,培养非党积极分子741名。1982年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和坚持标准,适当发展》的要求。共发展新党员87名。非党积极分子增加到882人。1983年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建立和恢复了组织员制度,重视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共发展党员117名,其中知识分子入党21名,占发展总数18%,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4名,占总数29%,非党积极分子增加到1,032名。1983年举办了“各场专职组织员训练班”。1984年贯彻了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召开的《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举办了“各场组织员训练班”,全局共发展新党员162名,其中知识分子38名,占总数23.5%,比1983年增加55%,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1名,占发展总数的36.3%,比1983年增加7.3%,非党积极分子增加到1,146名。1976— 1984年期间,全局发展党员1,956名,占现有党员总数的34.1%。1985年发展新党员 200名,党员总数为6,134名。
在加强党的建设中,各级党组织开展了创“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提高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979年以来,共评选出“先进党支部”106个,评选出管局、总局和地区的“优秀共产党员”3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