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嫩江垦区纪律检查工作是1965年4月开展的,在中共查哈阳农场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嫩江垦区第一个党的监察组织一一查哈阳农场监察委员会。经上级党委批准,查哈阳农场监察委员会由 11名成员组成。场党委副书记鞠济石兼任监委书记,于俊杰任副书记。克山农场于1956年也成立了党的监察委员会,刘学圣、马连仲先后任监委书记。1962年8月泰来农场召开了第二届党代会,设立了监察机构,党委副书记张兆文兼任监委书记。1962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了查哈阳农垦局,在1963年 3月召开的中共查哈阳农垦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共查哈阳农垦局临察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甄奎元兼任监委书记,王振兴任副书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嫩江垦区各场党的监察工作被停止。组建兵团后,监察工作虽有恢复,但一直没有设专门机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恢复,各级党纪律检查机构得到了加强。1979年4月嫩江管局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管局党委副书记万敬浩兼任纪检委书记,杨克举任副书记,甘国恒、孙绍文、王喜廷任委员。
1983年12月,经省委同意、总局党委批准,刘贵任嫩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84年5月,经总局党委批准,嫩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刘贵、杨俊甫、李学成、杨克举、刘忠学、栾兆军六名同志组成。管局所属各场纪律检查委员会也于1979年以后陆续建立。
1979~1985年嫩江管局纪检委组织机构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