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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要案侦破

第五节 要案侦破


一、1984年3·27强抢杀人案:
  1984年3月30日,富裕牧场十四队东南方向的草甸子上,发现一具无名女尸,经初步勘查,认定是一起强抢杀人案。管局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力量,在政委胡国忱、刑侦科长李承志的带领下,前往富裕牧场破案。到达现场后,立即兵分三路开展工作,一组对现场重新进行勘查,一组查清死者身源,一组进行调查访问、排队摸底。经工作,在现场提取了凶手的作案工具,并查清被害人是富裕县富海乡的女青年陈艳英。陈于8月27日上午八时到富裕牧场十四队姐姐家去串门,途中被害。这些线索为侦察破案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侦破组提出以十二队为中心,分一条线两大片撒开大网进行排查。通过工作,很快排出重点嫌疑人,其中有一个叫王树的疑点最多。一是情绪反常,喝酒后有服药自杀企图,二是案发后当天换洗衣服,三是发案时王树曾在现场附近活动,有作案时间,四是经济困难,有作案因素。据此:四月三日,侦破组将王树传讯,正面交锋。经审讯,王犯交代因生活困难想抢钱,便于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尾随陈艳英至十二队附近,乘陈不备将其杀死。抢走上海牌手表一块,人民币二元七角的罪行。至此,侦破组仅用108个小时破获此案。抢劫杀人犯王树于1984年7月20日被依法处决。
  二、1984年7·11强抢杀人案:
  1984年7月11日,在绿色草原牧场一队麦地里,发现一具无名尸体。经勘查:死者男性,被人击碎头骨而死。死亡时间在七天以上,尸体高度腐败,面目全非,无法证明该人身份。经过仔细查找,在现场发现一张从辽宁朝阳馒头营子来的火车票,并在一遗留的提兜里发现了蝎子残渣。侦破组在管局公安局副局长刘占海的带领下,正确分析了案情,确定了侦察方向。首先查清死者身源,同时对现场周围的村屯进行细致的调查访问,排出外来人及可疑人。侦破组顶烈日,跋山涉水,在辽宁朝阳一带走村串户进行调查,终于查清被害人系辽宁省朝阳市馒头营子乡的农民仇合,于六月下旬携带20多斤蝎子外出倒卖。此时,侦破组又查出绿色草原牧场一职工家中,最近曾来过一个亲属叫王艳,是河北省来此地卖蝎子的。这一重大线。索的发现,为侦破此案打开了缺口,侦破组又在这个职工家发现了王艳遗留下的书籍及纤维袋,经辨认正是仇合的,这说明王艳有杀人的重大嫌疑。于是侦破组火速赶到河北-省青龙县,传讯王艳。经审讯王艳供认了在黑龙江省杜蒙自治县卖蝎子时认识的仇合,见其带的蝎子又多又好,便产生歹意,谎称。有亲属能帮助卖掉,将仇合骗到绿色草原一队附近,乘仇不备,先用木棍将仇打昏,又用石头将仇砸死,抢走仇的蝎子逃跑,卖掉后得赃款2,000余元的罪行。至此,全案大白,王艳归案,于1985年2月9日将抢劫杀人犯王艳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