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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族地位

第二节 民族地位


嫩江垦区在贯彻执行新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同时,坚持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充分调动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民族不平等弊端,使各少数民族的地位不断提高。
  垦区的党和行政领导部门,十分重视少数民族集中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早在东北光复后的第二年,即1946年5月,在查哈阳地区兴农村(即现在的金光分场场部)建起了第一所朝鲜族学校,设有高小、初小五个年级,开设朝文课,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学。学生达到99人。1958年归属查哈阳农场之后,垦区对这所学校的发展更加重视,在人员配备上、经费拨交上都比一般学校高一些。1960年又将校舍迁至交通条件比较方便的金光分场六十一队,并建立了一栋5 00多平方米的砖瓦结构的学校,每年拨给的教育经费都在万元以上。1970年这个学校办起了初中班,1975年又增加了高中班,整个学校学生达到280名,教职员工增至21人。近四十年的时间,这所学校为农垦事业培养造就了上千名科学技术、管理企业、从事生产建设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技术工人,省农场总局水稻研究所所长尹鹤柱就是在这个地区成长起来的朝鲜族技术干部,1984年4月他去日本秋田、爱知等十几个县进修水稻育种研究技术,1985年回国,现任嫩江局科技处处长。
  1956年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富裕县百音乡(即现在的富裕牧场第一生产队)办起了民族学校,并设有蒙文课,附近蒙古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鄂伦春族的少年儿。童集聚在这里学习民族语言和文字,1960年随乡制变动而撤销。
  垦区十分注意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一些少数民族干部被送进高等学校深造,有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有的负责重要的领导工作。全局184名少数民族干部,有 8名同志被提为局、场(处)级。有9名同志先后出席过全国和省级的劳动模范代表会和党代会、人代会。他们当中有五十年代的著名劳动模范萨仁(蒙),金东元(朝),也有八十年代连续保持六年省劳模称号的郎士国(满)和个体致富户的洪明淑(朝)。
       在嫩江垦区工作过的少数民族场处级干部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