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划生育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63年垦区个别农场已开始搞计划生育工作,到 1966年这项工作稍有进展。查哈阳农场办了两个计划生育训练班,并在金光、金星分场做了13例女性结扎手术,幸福之路分场(现科研所)有30多名妇女上了节育环。当时,对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领导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群众中旧有习惯势力很强,所以计划生育只限于少数领导干部、党员、团员中开展,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接着是“文革”运动冲击,计划生育工作自此多年无人问津。
1973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1973)129号文件下发后,垦区各场开始抓计划生育工作。1976年管局组建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在垦区迅速开展起来。各级主要领导把这项工作当做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亲自抓。管局及所属各场都先后成立起计划生育委员会,设有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领导。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制定奖罚制度,兑现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此外,组织绝育手术队,坚持对育龄妇女进行经、孕、产三期检查,并把计划生育与联产承包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使全局计划生育工作成绩十分显著。几年来,管局一直被评为嫩江地区先进单位,有 3个农场曾受到省里表扬。目前全局已有97%以上二个孩子的生育妇女都做了绝育手术,多胎生育和计划外生育明显减少。全局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6年的千分之十五点三,下降到1985年的千分之五点八,使计划生育的国策在垦区得到实施。
全管局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